黑龙江访民刘淑琴私营厂房遭人为纵火致工人死亡,公安5年不破案


(公安消防大队已经从证据上认定该火灾事件属于性质恶劣的人为纵火,但整整5年了没有破案)

(2009-9-4)权利运动发布:
正在北京上访的黑龙江大庆石油管理局的刘淑琴称,其与丈夫韩凤军在家乡黑龙江集贤县腰屯乡联丰村开办的福鑫塑料厂,于 04年6月7号深夜11点30分左右遭到人为纵火,导致其26岁的侄子韩国强被活活烧死,另一个16岁侄子韩国峰在大火中侥幸活命。公安一些人员玩忽职守,甚至包庇犯罪嫌疑人,致使一起人为纵火命案至今整整5年未能告破。

据刘女士反映,其03年在大庆石油管理局离职后,正值家乡黑龙江集贤县腰屯乡招商引资,其经不住腰屯乡联丰村村主任康金无数次的热情邀请,与丈夫韩凤军回家乡集贤县腰屯乡联丰村购买了废弃的小学校,开办了私营福鑫塑料厂。

福鑫塑料厂从进入试投产开始,就依据当时招商引资协议,招聘了26位地方剩余劳动力,积极承担了就业的社会责任。

由于企业效益不错,遂引起村主任康金的觊觎。从此,村民在康金的蛊惑下一直与刘淑琴夫妻矛盾不断,04年6月7号深夜发生了人为纵火案,导致260平米厂房被大火烧毁,两个值班的侄子一死一伤的严重刑事案件。

案件发生后,嫌疑人康金、潘国军等人很快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但,由于集贤县公安刑警队长刘斌与康金关系不一般,所以这些犯罪嫌疑人很快又被陆续放了出来,而刘斌也从刑警队长荣升为集贤县公安局付局长。
2005年,刘淑琴女士就刘斌玩忽职守、包庇犯罪嫌疑人举报到双鸭山市纪检委,案件曾经在06-07年间一度出现转机,然后07年集贤县更换公安局长后,案件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

目前,被迫进京上访刘淑琴表示,这个社会不保护守法经营的投资者使其非常失望,公安不打击刑事犯罪团伙使其感到愤慨和绝望。刘淑琴希望北京有关部门能够真正重视她的冤情,责成地方公安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相关联系:
韩凤军联系电话:13945774132。
刘淑琴联系电话:13846920108。
集贤县公安局电话:双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周长海:0469—4233103。
双鸭山市公安局纪检书记王景权:0469—-4233008
集贤县公安局刑侦局长黄亚辉:13394695555
集贤县公安局纪检书记邓忠焕:0469—4637009,13555167666。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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