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冤民指江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胡道才办人情案





(自从人大代表杜庆桓、法院院长胡道才干预此案后,3楼、4楼的业主就失去了共用楼梯的权利)

(2009-9-1)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徐州沛县高立民、张开文、张开武等业主控告原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现江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胡道才滥用职权干扰司法,剥夺业主对共用通道的主张权利。冤民们称:胡道才办人情案,是胡乱裁。

据悉,96年高立民购买了沛县工商局、沛县商都建设指挥部开发的沛县商都4号楼305室,同时商都4号楼405室由另一位张景芳的业主购买,305、405室的共用楼梯的对面(位于西面)仍然是工商局城区分局办公室。此外,沛县工商局、沛县商都建设指挥部商都4号楼的西边相隔30公分左右的5号楼305、405室由张开文、张开武购买。

高立民、张景芳、张开文、张开武等人购买、居住该房产后一直相安无事,其实,此时4号楼房屋的买卖已经埋下了纠纷隐患,房屋出卖人沛县工商局在将4号楼305、405房屋卖给高立民、张景芳后,竟然将一楼的共要楼梯间的一半(12平米)卖给了一个叫张洪涛的人,而且沛县房管局匪夷所思给予受买人张洪涛发放产权证。由于张洪涛一直没有使用该共用楼梯间,问题才没有及时暴露出来。

2002年,沛县工商局、沛县商都建设指挥部将4号楼原来的城区分局3层、4层办公室又卖给了刘培引、秦真峰两人(两人为舅舅与外甥的关系),同时将楼梯间和共用厕所也卖给了刘培引、秦真峰舅甥两人。高立民以沛县工商局的出卖楼梯、厕所等共用部位的违法行为侵害自己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徐州市丰县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决沛县工商局、沛县商都建设指挥部与刘培引、秦真峰的买卖行为违法,恢复原状。

在刘培引、秦真峰舅甥侵害同一幢楼高立民、张景芳权益的同时,刘培引、秦真峰这一对舅甥又别出心裁,要打通4号楼与5号楼两幢楼房的墙壁,从此借道5号楼的共用楼梯间出入。这当然遭到5号楼305、405室张开文、张开武的拒绝,张开文、张开武将非法开门的刘培引、秦真峰舅甥告上法庭,经过丰县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的审理,刘培引、秦真峰的不法行为当然遭到败诉的下场。

房屋纠纷似乎到此时应该停争止纷了。然后,06年6月风云突变,秦真峰又从张洪涛手中购买一楼的楼梯间,用作烟、酒商店经营,沛县房管局给予办理产权证手续。同时,刘培引、秦真峰大展攻关手段,让徐州市“人大代表”杜庆桓给当时的的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胡道才打“招呼”。

在胡院长的“关照”下,同样的法院、同样的法官,此时竟然以高立民、张开文、张开武不是楼梯间的共有人,不具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诉讼(包括上诉)请求。而且,也全然不顾江苏省检察院的抗诉,以及沛县消防大队出具的秦真峰侵占楼梯间违法认定等,两级法院死心塌地进行枉法裁判。

在胡院长的“胡乱裁”下,刘培引、秦真峰舅甥更是胆大妄为,雇佣黑社会人员对依法维权的高立民、张开文、张开武实施故意伤害,对他们的房屋进行打、砸、抢,导致受害人高立民、张开文、张开武有楼不能上,有家不能归,有冤不能申。

现在,徐州市中级法院“胡乱裁”院长以及荣升为江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体制“选拔人才”的优越性!在这样的体制下,高立民、张开文、张开武还有回到自己家中的可能吗?

相关联系:
张开文电话:0516-89662876 ,15152086598.
高立民电话;0516-81298598.
徐州中院李后龙院长电话:0516-85952001。
徐州中院孙欣副院长电话:13952202776.
乔英武副院长:13805207966。
徐州中院审监庭长王木:0516-85952071,13952296766。
徐州市中院信访张书记:0516-85952059。(余六月雪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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