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被构陷案的结局的猜想



(倪玉兰、毛恒凤、吕动力、高维新等到现场声援)

2014/1/22)权利运动发布:

上午,许志永被当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构陷案休庭,由于执行当局意志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拒绝将参与新公民运动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并案审理,许志永先生和辩护律师张庆方以沉默予以抗议。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既然是同案犯罪就应该并案审理,也只有并案审理才可能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对于这样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法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可能不懂,也许他们早就认为这个案子根本就不需要查明事实,或者说许志永是否有罪与事实无关。

既然当局的法院认为审理许志永“聚众扰序”一案与有没有聚众、及有没有扰序的事实没有关系,那么许志永先生和他的辩护律师还有什么辩护的必要呢?

问题的关键是,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集团正在进行着看似雷厉风行般开展反腐运动,而许志永先生发起的“要求公示官员财产”的新公民运动不正是推动遏制腐败最有效方法吗?此反腐与彼反腐有着怎样的水火不相容?

习近平是非常清楚党国的腐败程度的,曾经发出过腐败将亡党亡国的警示!而从许志永先生以“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中可以看出,作为法学学者的许志永先生比习近平更明白腐败的根源在于体制导致的政府不透明。

一个希望通过反腐救党,一个希望推动透明政府的制度建设从而遏制腐败,虽然都是反腐,但从许志永和他的团体成员被逮捕、起诉、审判似乎证明,两种反腐败并不是殊途同归,而是基点与目的的南辕北辙!

由于民众被拒绝进入所谓公开开庭审理的法庭进行旁听,大家都在不乐观中猜测许志永先生会不会被判有罪?

鉴于许志永先生被“私法”审判已不属于法律问题,权利运动认为,猜想当局会不会以无中生有的“聚众”与“扰序”判罪已无意义,重要的是许志永这样优秀的国民被判罪,那么既要反腐又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习近平将情何以堪?!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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