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8)权利运动转自刘晓原律师博客:
今天是2010年2月7日,也是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马尾区人民法院以退回补充侦查方式变相超期羁押的第30天。截止今天,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一个月补充侦查期限也届满了,明天必须将补充侦查到的新证据移送给马尾区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完毕后,法院则重新计算案件审限。
如此一来,马尾区人民法院又争得了一个半月的审限。但愿一个半月后,马尾区人民法院不会故伎重演,把案件列为流窜、复杂、疑难案,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一个月,而搞成二个半月的审限吧?
这起网民诬告陷害案,尽管“三个受害人”中,有一个是公安局副局长、另一个是检察院副检察长,但也不至于把案件搞得如此之复杂呀?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抓,至今已经七个多月了 。案件第一次开庭(2009年11月11日),到现在也快三个月了,为何迟迟下不了判决呢?到底是谁在把案件复杂化呢?
我相信,福州市司法机关人员,包括政法委在内的官员,他们的法律专业水平,肯定比本案辩护律师要高,他们也比辩护律师更加清楚案件内幕。
案件办成现在这个样子,如果说是公检法的水平低,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这起所谓的网民诬告陷害案,且不要说是法律专业人士,就是普通网民只要看过《南方周末》、江苏卫视、成都电视台对案件的报道,就足以分清案件的是与非了。
2008年和2009年,发生过多起有重大影响的“诽谤”或“诬告陷害”案,但没有一起象福建网民案哪般离奇和荒谬。
在此,我希望福建省官员能学习陕西省处理“《人大代表与公安局长强卖民女》帖案 ”的做法。陕西的“帖案”, 也是由一篇文章和一个视频引发,但事件影响远超“严晓玲之死”,还惊动了公安部。由于处置妥当,不但没有引发群体性事件,而且迅速消除了“帖案”在社会上的影响。试问一下,还有多少人能记得陕西的“帖案”呢?
如今,严晓玲尸体也没有被火化,福建仍然抓住三个帮助严晓玲母亲“喊冤”的网民不放,到底是为哪般?难道是想让“严晓玲事件”一直“发酵”下去吗?
社会矛盾要依靠化解,而打压只能起到激化作用。福建的做法,显然与全国政法会议精神背道而弛了。
(作者: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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