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兴梅等11人诉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违法一案,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月4日打电话02367679582叫我们1月6日上午10时到法院来宣判。
我今天10时到法院没见到本案法官,书记员,10时30书记员谯雅文叫我签宣判笔录,没有法官来宣读判决书,我不签,又叫我签送达回执,不许我看判决书,我看了后叫书记员返还签收送达回执,因宣判程序不合法,她不给我就去夺,她就坐在地上大哭。
然后来了几个法警把我关了两小时多不许我离开限制我人身自由,行政庭庭长刘芝玮抢走我手机,不许我报警,在我强烈要求下才把手机归还于我,我多次报警,渝北区公安分局黄泥磅派出所民警才把我解救出来。
法警警号分别为:501003,501010,506116,506104,5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