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6 权利运动 来稿刊登)
黎场乡政府党委书记潘联盟口出狂言,要打人!///举 报 信
乡党委书记潘联盟长期以来一手遮天,独断专行,严重顶风作业违纪违规,不按时上下班,每周星期五下午和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被举报到县纪委个别人“强词夺理”帮潘辩解,久拖不决,而进行打击报复举报人。
被举报人:潘联盟,男,现年40多岁,国家公务员、现任重庆市石柱县黎场乡党委书记职务(以下简称潘某),现将潘某利用职权之便,目无党纪国法不顾,严重顶风作业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其事实如下:
一、潘某身为国家公务员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活动中,自从他调到我乡任党委书记以来,长期严重违反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国家公务员干部“在每周五下午和节假日期间将公车私用之规定”他常年将乡政府的公车(车牌号为渝HE6523)每周五下午早退在16:50分提前下班,把公车开回石柱县城私用(正常上班到县级开会除外)他经常借口到县委政府开会和办事为由,把公车开回县城自家私用,特别是在2015年6月5日上午召开全乡村、村组长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三严三实”专题精神中,潘某自己在会上讲到严禁公车私用,然而他在下午不到下班时间就提前同驾驶员把公车开回石柱县城私用,更为严重的是在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7:20分至16日属公休假9天期间把公车开回县城到处去游山玩水之用。请问杨海乡长于2015年8月24日也休息公休假(消夏节7天)为什么他从来不开政府的公车去玩耍呢?这说明杨海同志是在以身作则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之规定。请问诸位领导:政府的公车在公休假及节假日期间不停放在政府车库内,这难到还不算公车私用吗??潘某假公肥私和违纪违规行为,我曾多次向石柱县纪委信访办公室打电话,举报潘某的违纪违规行为,然而该办公室个别人“强词夺理“帮潘某辩解说:“此公车是去修理去了,” 此说法纯属一派胡言,请问修理什么车需要9天时间呢???
二、举报人遭受到潘某打击报复,更狂言要找黑社会人暗杀举报人,我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17:11分进到乡政府潘某的办公室找他谈事,内容谈到我乡原乡政府旧房属国家的房屋,打着老体协会活动室的旗号,私人开设赌场或一万五千元的收入非法转让另外一个村民,而从中谋取暴利。我建议要求及时将此房收回归还给政府所有一事时,潘某对我说:“你凭什么依据说别人是在搞赌博呢?”我说:“就凭8月24日由你委派乡纪检书记王建红、周亚斌二位同志到现场拍了照片当时打的是5元至10元这难得还不算证据吗?如果说是打的是两元,那为什么中午还要供饭吃呢?”潘某辩解说:“我们乡政府没有权利把房子收回来给政府”当时我说“那是国家政府的公房,属国家财产,你身为党委书记有“责无旁贷”的权利”去收回来归政府,潘某就立马站起身来就拍打桌子对我说:“这里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潘联盟说了才算”我当时对潘某说:“请你不要拍打桌子,这是我们共产党的桌子,”潘某更是登鼻子鼓眼的对我说:“我要拍打桌子你袁心成又把我潘联盟怎么样呢?”我又对他说:“那你把我怎么样呢?”我边说边走出他的办公室门口时,潘某就冲到门口手紧握拳头气势汹汹狠狠的对我说:“袁心成你把我小心点!”我返回他一句:“你又敢给我怎么样呢?”潘某就说“日妈个老子你又把我怎么样呢?”我边说边站在走道上对他说:“请你说话不要带把子?”他又说“老子就是要带把子想锤死你的。”我就高声大喊道“党书记乱骂人了”在这时他就冲过来打我,幸好有谭其禄副乡长、张华二位同志把潘某拦腰抱住,在走道上他向我冲了三次都被他们二位抱住了,我就被杨海乡长、马建红纪检书记、秦大志副乡长,拉倒杨乡长办公室后就关着门正在与他们三位讲到我与潘某的谈话内容全过程时,潘某又把杨乡长的门打开了气势汹汹的第四次冲过来又想打我,幸好又被杨乡长、王建红书记、秦大志副乡长,谭其禄副乡长几位又把潘某推出杨乡长的门外,我才免受一大匪窃。请问上级党政领导,这就是潘某身为国家公务员干部、共产党员、乡党委书记的工作作风和基本素质吗???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再不希望我们党内有最低素质的败类——潘联盟这样类似的人,只要谁举报了潘某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谁就要招来被杀生之祸……
为了维护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社会和谐平安稳定,请求上级党政领导及时严查潘某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顶风作业的行为,并将潘某绳之以法,开除党外,以平民愤!!!
以上事实绝对属实,我敢用党籍和法律担保。
被举报人:潘联盟,男,现年40多岁,国家公务员、现任重庆市石柱县黎场乡党委书记职务(以下简称潘某),现将潘某利用职权之便,目无党纪国法不顾,严重顶风作业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其事实如下:
一、潘某身为国家公务员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活动中,自从他调到我乡任党委书记以来,长期严重违反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国家公务员干部“在每周五下午和节假日期间将公车私用之规定”他常年将乡政府的公车(车牌号为渝HE6523)每周五下午早退在16:50分提前下班,把公车开回石柱县城私用(正常上班到县级开会除外)他经常借口到县委政府开会和办事为由,把公车开回县城自家私用,特别是在2015年6月5日上午召开全乡村、村组长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三严三实”专题精神中,潘某自己在会上讲到严禁公车私用,然而他在下午不到下班时间就提前同驾驶员把公车开回石柱县城私用,更为严重的是在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7:20分至16日属公休假9天期间把公车开回县城到处去游山玩水之用。请问杨海乡长于2015年8月24日也休息公休假(消夏节7天)为什么他从来不开政府的公车去玩耍呢?这说明杨海同志是在以身作则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之规定。请问诸位领导:政府的公车在公休假及节假日期间不停放在政府车库内,这难到还不算公车私用吗??潘某假公肥私和违纪违规行为,我曾多次向石柱县纪委信访办公室打电话,举报潘某的违纪违规行为,然而该办公室个别人“强词夺理“帮潘某辩解说:“此公车是去修理去了,” 此说法纯属一派胡言,请问修理什么车需要9天时间呢???
二、举报人遭受到潘某打击报复,更狂言要找黑社会人暗杀举报人,我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17:11分进到乡政府潘某的办公室找他谈事,内容谈到我乡原乡政府旧房属国家的房屋,打着老体协会活动室的旗号,私人开设赌场或一万五千元的收入非法转让另外一个村民,而从中谋取暴利。我建议要求及时将此房收回归还给政府所有一事时,潘某对我说:“你凭什么依据说别人是在搞赌博呢?”我说:“就凭8月24日由你委派乡纪检书记王建红、周亚斌二位同志到现场拍了照片当时打的是5元至10元这难得还不算证据吗?如果说是打的是两元,那为什么中午还要供饭吃呢?”潘某辩解说:“我们乡政府没有权利把房子收回来给政府”当时我说“那是国家政府的公房,属国家财产,你身为党委书记有“责无旁贷”的权利”去收回来归政府,潘某就立马站起身来就拍打桌子对我说:“这里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潘联盟说了才算”我当时对潘某说:“请你不要拍打桌子,这是我们共产党的桌子,”潘某更是登鼻子鼓眼的对我说:“我要拍打桌子你袁心成又把我潘联盟怎么样呢?”我又对他说:“那你把我怎么样呢?”我边说边走出他的办公室门口时,潘某就冲到门口手紧握拳头气势汹汹狠狠的对我说:“袁心成你把我小心点!”我返回他一句:“你又敢给我怎么样呢?”潘某就说“日妈个老子你又把我怎么样呢?”我边说边站在走道上对他说:“请你说话不要带把子?”他又说“老子就是要带把子想锤死你的。”我就高声大喊道“党书记乱骂人了”在这时他就冲过来打我,幸好有谭其禄副乡长、张华二位同志把潘某拦腰抱住,在走道上他向我冲了三次都被他们二位抱住了,我就被杨海乡长、马建红纪检书记、秦大志副乡长,拉倒杨乡长办公室后就关着门正在与他们三位讲到我与潘某的谈话内容全过程时,潘某又把杨乡长的门打开了气势汹汹的第四次冲过来又想打我,幸好又被杨乡长、王建红书记、秦大志副乡长,谭其禄副乡长几位又把潘某推出杨乡长的门外,我才免受一大匪窃。请问上级党政领导,这就是潘某身为国家公务员干部、共产党员、乡党委书记的工作作风和基本素质吗???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再不希望我们党内有最低素质的败类——潘联盟这样类似的人,只要谁举报了潘某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谁就要招来被杀生之祸……
为了维护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社会和谐平安稳定,请求上级党政领导及时严查潘某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顶风作业的行为,并将潘某绳之以法,开除党外,以平民愤!!!
以上事实绝对属实,我敢用党籍和法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