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
有罗田兴利驾校(罗田兴利驾校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合家畈村318国道旁),以开汽修厂的名义,大肆开山毁林,侵占农民农田,用于建设驾校训练场地和办公大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校的用地性质应为商业用地,兴利驾校为了规避法律的制载,采取欺骗手段,名义上建修理厂,实则建驾校。
罗田兴利驾校没有经过国土、规划、消防等任何有关部门的批准,擅自建设驾校办公大楼,目前已经竣工在装修,为何没有执法部门监管这样的违法行为?有知情人士透露,兴利驾校有后台,有某领导得了兴利的好处为其撑腰,所以兴利驾校才敢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在习主席大力反腐倡廉的今天,该领导他作为兴利驾校的股东,以权谋私,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有关领导部门坚决查处此事,不要让兴利驾校逍遥法外,还罗田人民一片干净的社会土壤。
2015年11月
罗田合家畈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