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刀(梁勤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情况简述


辩护人:广东律师吴魁明 广西律师覃臣寿
尖刀煽颠案13日上午九点开庭,因为案情相对简单,所以约十一点半就结束了庭审。该案是公开开庭审理,旁听人员有二十来个,基本坐满了旁听席。尖刀的四个家属入庭旁听,其他旁听人员就不熟悉。
检方指控尖刀自2012年开始在腾讯微博发布文章。和指控尖刀自2013年起翻墙,复制大量载有煽颠内容的文章和图片,经过修改编辑后,发布在其未设置密码的QQ空间,引起社会上不特定人群的广泛关注,以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检方提供的有意义的证据也比较简单:
1、四位证人证言(包括尖刀老板,房东,女朋友和哥哥)。辩护人认为,证人对尖刀在QQ空间发布的文章和图片的理解,只是其个人的看法,不能用来证明尖刀犯煽颠罪。
2、尖刀本人的供述和辩解。尖刀在庭上问答和陈述,说自己初中都没有读完,并不清楚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政权的概念,也没有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3、为数众多的文章和图片。经过质证和辨认,发现只有小部分(约10%到20%)是从网站上下载的(估计是尖刀的QQ空间),其它大部分都没有网上下载的痕迹(检方解释应该是在尖刀的手机储存里下载的)。辩护人认为尖刀手机储存里的文章和图片不能作为本罪的指控证据,因为它并没有对外发布。尖刀的微博QQ空间还在,检方应该提供尖刀已经发布这些东西的证据,法庭也应该对此调查清楚。
辩护律师也对本案不构成煽颠罪的辩护意见做了详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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