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12-22 权利运动编辑 【浦志强案一审宣判 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12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对其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