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伟繁诉惠州市『土地爷』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说明


(2015.12.09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
         12月2日上午九点,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大亚湾区陈伟繁诉惠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案,我受陈伟繁的委托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这是我在代理人生涯中特别是在代理行政诉讼的案件中感触最深刻的一次庭审。在开庭前我曾经思考过,一个普通的公民在面对市局级权力机关的诤讼,我是做好了『死磕』的准备,我想不到这次主持庭审的法官是如此的依法文明审理,不偏不袒!法庭的审理基本上能够秉持中立,居中裁判的原则!审判长能够给予弱势一方的原告充分陈述辩论和表达的机会。特别是在庭审将要结束时,审判长当庭说了一段非常亲民的话,审判长称:他曾经在原告的所在地工作过,由于原告是当地村民,与涉案的土地存在有利害关系,故原告向被告申请涉案土地的信息公开是合法的,被告应该依法公开!审判长的一段贴民心,暖心窝的话感动了所有在场旁听的所有原告村民!庭审结束后,有很多包括从香港专程前来旁听的香港城市大学、浸会大学教授都对这次的庭审感到非常的满意,他们都纷纷表示,从惠城区法院这里开始看到了法治的希望!看到了习主席依法治国的希望!作为代理人的我,我也是第一次在惠州这里看到了一缕法治的曙光!我们期待惠城区法院的法官能够顶住可能来自高层的压力,排除干扰,为惠州的司法公正守住最后一条底裤!对本案作出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公正判决!——惠州陈伟繁代理人张啸天!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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