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上午,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致电村民吴美芬要求吴美芬到法院领取次日(12月8日)开庭的传票,遭到原告吴美芬的拒绝,吴美芬要求法院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
据吴美芬介绍,其所在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被盗卖,卖地协议上盖的公章是当时没有启用的公章,她为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向连州市公安局及镇政府调查公章的批刻及使用情况,连州市公安局及丰阳镇政府都拒绝公开。起诉连州市公安局的诉讼已经在12月2日审理完毕,本次开庭通知是审理丰阳镇政府拒绝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12月7日下午,法院同意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并将开庭日期改在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