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居民陶秀英遭黑社会化逼迁


(陶秀英房屋没有遭到破坏时)
(房屋的屋顶已被村支书等歹徒拆毁)

(2010-7-26)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丁卯街道(原来丹徒乡)横山村陶秀英致电权利运动,称原来平静的生活被政府官员征地拆迁“大跃进”运动彻底打乱,先是承包三十年的土地被无偿征收,7月22日深夜房屋又被村支书张廷喜带领黑社会人员拆毁。

据悉,陶秀英、黎振星夫妻在丁卯街道横山村拥有一幢占地面积297平米的两层楼房,今年的7月22日深夜,横山村村支书张廷喜乘月黑风高、陶秀英家中又无人之际,带领一帮黑社会兄弟将房屋的屋顶全部拆除,并把房屋中的一些物品掠走。

陶秀英夫妻得知消息后,迅速赶回家中,并立即向110报警。警察达到现场后,犯罪嫌疑人张廷喜带领他的“兄弟们”已经从容离去,警察虽然对现场拍照和做了记录,但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有效措施。

之前,横山村村委会通知要进行房屋拆迁,并于今年的5月18日发出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并在该通知书中称按照镇江市的镇政发[2003]第231号文件以及镇政办法[2003]第226号等违反国家法律的文件标准(每平米500元人民币)计算房屋拆迁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了整整六年,《物权法》也实施了整整三年,一个村委会在没有任何拆迁的合法手续情况下,竟然能够发生匪夷所思发出通知要拆公民的不动产!

陶秀英夫妇不愿意自己的合法财产就这样被明目张胆抢走,拒绝在所谓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房的连影子也没有)上签字。不过,村支书张廷喜对付老百姓不老老实实在“协议”上签字当然有的是办法,6月18日深夜,陶秀英房屋的两扇大铁院门被撬走,同时被撬走的还有电表和电线;6月25日~7月10间,陶秀英房屋的门锁多次被万能胶堵死;7月11日,乘陶秀英家中无人之际,房屋的院墙和安放生产工具的辅房被推倒。

(横山村委会和丁卯街道胆大妄为,通知供电部门在酷烈天气下对老百姓实施通电)

在房屋遭到严重破坏前,陶秀英、黎振星夫妻在丁卯街道(原来的丹徒乡)横山村拥有三十年的经营权的承包耕地3.5亩,还有无期限的自留地、自留山3亩,共计6.5亩土地。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一旦国家因建设需要而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首先要有进行合法的征收程序,然后要足额支付失地农民补偿,并缴纳养老保险等,才可以使用征收后的国有土地。然而,现在横山村划入大港新区丁卯街道的城市规划后,地方政府在征收其承包土地时,既经过没有公告、公示、报批、批准等一系列的依法征收程序,也没有给予一分钱补偿的情况下,强行将土地“征收”,导致其一家人失去赖以生存的根本。

失去了土地,又将失去房屋的陶秀英一家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每平米500元人民币的补偿价格也根本买不到丁卯街道的商品房。再说,自己夫妻俩如今年龄也大了,既没有退休金也找不到工作,即使几年后村委会给了安置房住,自己也无法生存啊。

再看一看热衷于征地拆迁的政府官员,一分钱不出、或者出一点(每平米500元)那样打发叫花子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从老百姓手中强行搞来土地,转手就是上百万人民币一亩。

如果说上百万一亩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法律规定要用于城市建设和上缴国库,而官员分不到多少肥的话,那么开发商或者建设单位按法律规定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呢?在镇江市大港新区的拆迁预评估价格应该在每平米3500元人民币以上,试想,这3000多元人民币的巨额利差(超过贩卖海洛因)将落入谁的口中?

现在,陶秀英已向江苏省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举报,公民财产何时能得到《宪法》保护而不受他人哄抢与掠夺?让我们关注陶秀英的维权命运。

附没有盖章的、也是违法的提前拆迁通知书:

(余六月雪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