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0日权利运动信息转载) 早上我是会见完王默梁勤辉后才会见的孟晗,时间比较紧,孟晗说:“我一般不会违背道德及处事原则去做指控。这次劳工维权抓捕及媒体抹黑,给整个珠三角劳工维权造成很大冲击及损失,我们确实不能屈服于公权力机关对劳工权利的任意打压。我希望同事们要勇敢站出来发声,把最真实的情况向周边工人讲清楚。经历很多,作为我来说,做人必须真实。”我简单记下这几句话,就约定下午再次会见。但当下午我到看守所递交会见手续时就被告知不得会见,侦查机关有个函禁止侦查阶段会见孟,我要求查看是什么函件,工作人员不给出示,写了个电话给我叫我跟番禺公安分局联系,随后我打电话交涉未果,后手写一份控告书递交广州第一看守所驻所检察室,检察室主任说看到过这个国保的函件,说虽然指控的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但实际上涉及国家安全。我说我没看到这个非法函件,工人维权怎么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后该主任说这个事情他管不了,但会沟通看看再联系律师。我说我的会见权被剥夺了,今天早上我还会见,下午看守所说不得会见我就不得会见了,哪有这么做事的,我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七条控告番禺公安分局局长和办案人员剥夺律师会见权。随后该主任收下控告书复印律师事务所函授权书等,吩咐一年轻人写下他们驻所检察室电话给我,我就离开看守所了,一路上想着下午孟晗见不到律师肯定很纠结,早上明明约定好的下午莫名其妙就不见人来。天朝法律,算是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