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12)权利运动发布: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陶国芬等几十位失地农民在耕地被无手续征收后,联名向江苏省政府、无锡市政府、无锡市纪委等部门举报锡北镇官员非法征地拆迁、截流补偿款、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不料,举报信很快回到被举报人锡北镇官员的手里,锡北镇农办和劳动所答复:不能按照国家法律,只能依据地方文件。
据悉,今年锡山区锡北镇开始大肆征地拆迁,被征地农民要求镇政府公示征地拆迁的合法手续被拒绝,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无锡市国土局和锡山区国土分局申请公开征用土地的报批说明书(一书四方案),以及江苏省国土厅和江苏省政府的批准文件,两职能部门均不予理睬。
按照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的土政策,被征地农民不仅拿不到一分钱征地补偿款和劳力安置费,还要拿出钱来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的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以及今年国土资源部连续两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象无锡市锡北镇失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必须由征地补偿款中解决。依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金和劳力安置费后,土地使用人还必须为失地农民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现在,锡北镇的失地农民住进了安置房,每个月只有300多元人民币的保养金,这还不够支付每个月的水电费,与通过非法征地拆迁已过上穷奢极侈生活的暴发户干部相比较,完全是冰火两重天!
国家的法律法规说:要让失地农民现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要让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请问: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且处于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无锡市锡北镇的失地农民有长远的生活保障吗?连征地拆迁都得不到法律规定的补偿,老百姓怎么获得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