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8月5日,湖南维权公民、退伍军人谢长祯在网络发布《北京拘留微型漫记》,记述其赴北京上访遭遇被拘留七天的经过,谢长祯的胞兄谢长发曾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并担任湖南分部负责人,2008年被当局抓捕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十三年,目前在湖南省赤山监狱服刑;谢长祯另外一位胞兄谢长敏的房屋因为被强拆,委托谢长祯全权代理维权事宜,谢长祯此次赴北京即是为这位胞兄的房屋被强拆问题寻求援助,以下谢长祯记述《北京拘留微型漫记》全文。
谢长祯:拘留微型漫记
我在2017年7月17日早上到达北京西站,在北京西站对面饭店吃过早餐,顺便给手机充电。早餐吃的是牛肉粉,这家餐馆的还合我的口味,我也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吃了。早餐过后,我就在附近搭公交车直接去了正义街最高院的民事庭,我的原意是想将《行政再审申诉书》材料交给最高院,没有预料到这里是民事庭。门卫工作人员告诉我,并给了一张纸条,上面的内容是告诉我最高院接访地址和搭车路线。由于时间不够了,只好在路上打的。在的士车上与司机聊天了解到,他们是不能为上访者送人的,他说他如果知道我是上访的就不会搭载我的,的士车开到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附近下车。此时已经是10点多将近11点了,到了最高院内,拿纸条排队。等到里面的女工作人员接到我递交的材料时,她的答复居然是不受理,并告诉我要我到设在深圳的巡回法庭去。我此时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由于最高院工作人员要下班,我只好走出了最高院,在附近餐馆吃过午饭。饭后我来到宋庄路7天连锁酒店与另外两个战友汇合,当晚就与他们两个同在一个房间休息聊天,没让其他人知道(就是不让驻京办的人知道),同时微信聊天打发时间。
次日上午他们一早就回长沙了,房卡没退,我仍然可以使用。后来我也从7天宾馆出来了,拿着昨天最高院没受理的的材料来到宋庄路顺六条的邮政局,将材料邮寄给最高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登记四室),这是我将材料于2016年5月18日12:37寄给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后,他们于2017年7月8日回复给出的地址,并要我补充材料,也就是我哥哥谢长敏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长沙市中院以及湖南省高院的开庭判决PDS电子文档。这个邮局的上班时间是9点整,很准时,当时有十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排队,我进去填写内容后用了13元邮寄费,不到十分钟就办完了手续。收藏好邮政快递单,漫步在宋庄路街头。然后骑着共享单车,到处游荡,熟悉了宋庄路附近很多的地方。
吃过午饭后,我到宋家庄站乘地铁由五号线转一号线到天安门东站,天安门附近人山人海,走过路过的,骑单车的,开汽车的,旅游的,南来北往的,东逛西行的,络绎不绝。在南池子附近找到一辆没锁好的共享单车,就在路边休息,大约到了下午4点左右,然后骑着共享单车直朝天安门方向前行。天安门地理位置是坐北朝南,左东右西,她的正前方是一条东西方向的长安街。我们原来在学校读书的课本上宣传的图画是天安门后面的上方有一个太阳,加之歌曲也是唱的“天安门上太阳升”,这已经误导了我们两三代人,我就以为天安门是在东方,这是最近两三年进京维权后才知道天安门所处的方向。在这条大街上包括天安门广场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惊中外的大屠杀,这一暴行导致牺牲生命达3万人之多。
从南池子出发由东向西骑单车应该不会超过10分钟,到了天安门广场前方将单车靠在铁栏杆边,然后翻栏杆过去,几乎不到一分钟就进入了广场。急忙将插在裤带间的横幅拿出来,双手与肩同高的横幅内容是“抓捕偷拆房屋罪犯周志凯”,盎然挺胸一副独胆英雄之气概勇往直前。向前走了十几步就被一个警察拦住了,将横幅没收了,我问他们要“我的私有财产”,他们就是不给。接着就是问我什么事?从哪里来?哪里人?等等,我都一一作答。随后就是用对讲机呼叫警车将我接走,到了天安门分局,按例行程序搜身安检,做简单的笔录,笔录上面写的是在文化宫前举横幅,被我指出。但做笔录的警察依然如故,没有改写。后来就要我走进大厅,这里面每次都有五六十人,都是等待送到久敬庄去的。在里面大概呆了十来分钟,又有警察要我出来问话,在治安大队办公室作了简单的笔录,这次我纠正了在文化宫举横幅的错误记录,我一定要他们写上在天安门广场举横幅,签字后出来了,再次回到大厅里。我这次明显提出要他们拘留,可他们就是不这样做。大约在19点左右将我们访民全部送到“北京市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在久敬庄大厅通过再次安检完毕后,拿到两个馒头,一根火腿肠,一小包榨菜,等待刘家窑驻京办的工作人员来接,一般都是晚上9点多来人将我们接走。我被来人接走后,由岳麓区负责安排在宋庄路上的乐酷酒店,知道次日来人接我。
第二天(19日)下午坪塘办事处来人了,他们是乘坐飞机来的,一共三人,其中又来了派出所的李小明,那个家伙的到来让我很是反感,因为“警察不能参与拆迁,不能接(截)访”,而且在6月23日他带着7、8家伙强行戴我手铐非法传唤了我24小时。他们这些家伙都是违法犯罪分子!晚饭是在全聚德饭店吃烤鸭,费用是由他们开支。晚上李小明这家伙在我住的2086房间里,一边威胁,说要找人来强行拉我回家。一边用谎言欺骗我,说给一个工程给我做,让我赚钱一百万。这个晚上我也警告他,你那天抓我,我是没有准备,如果我有准备我就不知道是哪个死。如果我被你们搞死了,我们的战友正好接机帮我,你们至少要赔偿一百万以上。我是个什么都没有的人,一生无挂碍,我不会畏惧死亡。人总是要死的,如果我正常死亡,我还要花好多万安埋死葬,还要花钱买墓地。如果你们那个被我搞死了,我就是英雄,因为你们已经与人民为敌了。而且有很多人每年会来祭奠我,为我上香。你们哪个死了什么都不值,你们年轻被我搞死了什么都没有了,好工作没有了,公务员没了,高工资没了,好福利没了,年轻的老婆也跟别人走了,送给别人搞。总之,死人了就是个大事件,不说震惊全世界,至少震惊全国。不管死了谁,你们至少要撤职一批,处分一批。
当晚,他们想赖在我住的房间不走,我命令他们必须出去,但他们无动于衷。他们不走,我就走。我走到服务员总台,要保安赶走他们。我对保安说,你不赶他们走,你们就给我退房,你们的老板请你来是干什么的?你一个保安尽不到职责,那老板是要你来吃干饭的吗?保安两次才赶他们走出房间。凌晨4点左右,我乘早溜出了房间。天也开始亮了,正好我晨跑运动,顺便给我的两个微信群发了我溜出房间的消息,我要给他们捉迷藏“猫玩老鼠”。让他们在北京白白的跑一趟,李小明还约好了长沙的朋友请客,让他们大失所望吧!整个上午我就在外面找买纸张、大头笔和透明胶。并在一个小区路旁看北京人休闲,有打纸牌的,有打骨牌的,有带小孩的,有做小生意的,有理发的,有修脚的,还有闲扯的。有时我也到邮政储蓄银行休息吹凉风。吃过午饭后,将七张纸用透明胶粘贴链接起来变成横幅,横幅上写了七个字“抓捕罪犯周志凯”,正好双肩双手臂长。
下午再乘地铁去了北京天安门东站,又是按照18日操作的一样到天安门广场举牌。这次有了一段小插曲,在天安门广场警察问我话的时候,我高声演讲的语气跟他们对话。有个个子不高的女的,不知是警察还是辅警,她居然说要我闭嘴。我立马回击:“你懂不懂敬老尊贤吗?敬老尊贤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你这样没有素质,警察是怎么当的?应该闭嘴的是你!”她真的闭嘴了。到了天安门分局,治安大队又是给我做笔录,最后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我开出了《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7天处罚。
当晚我被送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北京天安门正南方向南五环线与南六环线之间靠近南五环线)拘留所(也称北京市拘留所),进拘留所,所有的私人物品都不能带进去,只能用50元钱购买拘留所里面的物品(一只牙膏,一只牙刷,一条小手绢和一双北京布鞋),也可以不买,只能穿着裤衩进去。我住进的是A205室(据说一楼是女室),里面有十几个人,我们统一穿着“北京市拘留所”短衣裤。被拘留的情况各异,有打麻将的,有打扑克牌的,有吸食大麻的,有送液化气的,有电焊工的,有在地铁猥亵妇女的,有打架的,有摸女人屁股的,有偷东西的,有签证延期的,有在天安门举牌的(就是我),被拘留时间最短的是三天。外国人就有美国的(译音:斯考特),加拿大的(名字忘记了),泰国的(译音:林秀才)大学生,利比里亚的(译音:凯文),凯文在我出来时足足呆有一个月了,中国河南的有个开车送液化气的名叫韦胜利(这是点名时记住的)。我在拘留的这7天时间里我的年纪是最大的。
作息时间安排: 早上6:25起床,7点吃早餐。早上9点点名,警察开门时,由值班员喊“1、2、3”,其他人就同时大声高喊“队长好!”,在点名时必须面对墙壁背对通铺床站立,点到一个,就回答“到”,然后坐下。上午看电视,宣传教育片,中午11点吃午餐,12点午睡到14点起床,下午看电视剧,下午16点吃晚餐,晚餐后看电视。晚上22点睡觉。每天必须有两人同时在睡觉时值班两个小时,为的是防止其他人自杀等其他行为。一日三餐主食都是吃馒头,我进去的第二天早上吃过一餐米饭,每餐都有榨菜丝,平时有冬瓜、南瓜、土豆、包菜、鸡蛋,还有稀少的猪肉和牛肉,基本上都是合煮在一起,没有炒菜。汤里面可以见到油珠,没有出现拉屎不出的情况,这都是不收费的。里面有9个床位并排连接在一起的,有洗嗽间,有冷水和热水,都是自来水供应,里面装有空调,我在里面后来几天感觉很冷,常常拿个小垫被披在身上,全方位没有死角的受警察监控。有过一次放风,没有要我参加。有个自称东北人的青年,自封为头,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牢头狱霸”,他个头结实,身高大约1.7米,皮肤稍白,掉了一颗门牙,一颗门牙凸出。“牢头”谁在第一个床位。他每天制造紧张,阶级斗争思维,根本没有和平相处的理念,这是天朝教育成功的结果,从吃饭、坐、站、睡、分配饭菜到叠被子他都管。特别是跟外国人过不去,当然中国人喜欢当奴才,老老实实地很听话,相安无事。我说他是汉奸,汉奸就是这样的人,专欺侮中国人。我估计他以前在看守所呆过,不然他是怎么知道复制看守所牢头狱霸的手法的?里面是不准打架的,如有违反,就会受到拘留所的延期拘留处罚或手铐限制行动(这种手铐不是钢材制造,而是一种磁铁锁尼龙帆布软件体),谁也不愿这么做。
特别要提到的就是那个美国人斯考特,他就与中国人不同,反抗精神特别强。“牢头”欺侮(用一只鞋子飞掷)那个最多1.6米高的黑人凯文时,他就跑过去帮凯文,他要“牢头”和平相处(也只有他敢说),他是讲英文,偶尔说点中文。他每天拿着被子放在最后面的地上铺开当垫被睡觉,几次“牢头”去扯他的垫被,他都与“牢头”对扯。后来斯考特也跑到前面扯去“牢头”放在地上的垫被,他们发生冲突的时候,有警察打开外面的门问情况,警察教训”牢头“说:“你只是值班员,不是管理员”。这时候我才知道牢头的身份不是警察安排的,而是他自己封的。我被拘留到第五天的时候,这个“牢头”放出去了,释放时间基本都是在上午9点之前,只有我是例外。“牢头”刚被放出去,我们就全部轻松了。斯考特立即就将“牢头”留下来的食品全部平均分给其他人,后来的三天我们都是和平相处,没有一点紧张状态,也不需要哪个“管理”。从斯考特的制止暴行和反抗到平均分配看,不管他是什么事情进来的,却能体现美国制度下造就的人。即使他是个坏人,但他仍然有人性,有同情感,有正义感,敢反抗。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
第六天,我被转到A201室了。每个即将释放出去的被拘留人员必须提前换房,便于拘留所集中统一释放。
第七天,27日晚上7点多,天安门分局来了三个人将我接出来,我领取了我的物品,穿上我原有的衣服,再到大厅里进行身份确认,按手指纹,拘留所给我一张《北京市解除拘留证明书》,然后坐上他们开的小汽车,直接将我送到北京市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
——谢长祯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