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行政机关为何甘当房地产公司推磨奴才




(2010-12-2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城北西路86号被强拆居民万才方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和规划局,询问自己于12月6日用特快专递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强拆事项。以上三个政府行政机构就万才方的依法公开申请相互推诿,尤其是国土资源局并没有从罗亚萍刚刚被判处死刑中吸取教训,态度十分恶劣,拒绝依法公开万才方房屋(城北)地块挂牌出让给予房地产公司任何手续。

被强拆居民万才方自12月3日从黑监狱中获得释放后,房屋强拆实施人宜城街道向万才方提供了11月19日强拆的公证书,该公证书记载强拆万才方房屋的依据竟然是宜兴市建设局于2006年8月29日作出的已经失去法律时效的宜建裁(2006)45号房屋拆迁裁决书,以及宜兴市人民政府责成宜城街道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拆裁决)。

拿到宜城街道事后出具的公证书后,万才方要求宜城街道提供宜兴市人民政府责成宜城街道实施强制拆迁的手续,但宜城街道竟然无法提供。万才方又致电宜兴市市长王中苏,要求宜兴市政府公开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作为市长的王中苏同样无法提供。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从2006年8月29日宜兴市建设局依据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对万才方座落在宜城街道城北西路86号房屋作出拆迁(补偿)裁决,到2010年11月19日实施强制拆迁,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建设)项目即使申请了延长,也显然过了法定期限,换句话说,宜兴市建设局于2006年8月29日作出的宜建裁(2006)45号房屋拆迁裁决书早已失去了法律效力!宜兴市人民政府怎么会受理一个早已失去法律效力的拆迁补偿裁决而作出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

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为什么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开发项目如期开工建设?莫非开发项目在2006年未取得合法的批准?为解此疑惑,被非法强拆的万才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于12月6日向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房屋地块挂牌成交的全部手续、向宜兴市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5个前置批准文件、向宜兴市规划局申请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没有国有土地挂牌成交、没有建设用地批准、没有建设项目批准、没有房屋拆迁许可,宜城街道竟然凭着没有法律效力的房屋拆迁(补偿)裁决强拆万才方的合法房屋,宜兴市的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究竟与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究竟是什么样关系?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何来如此通天能耐让政府的行政机构成为其打杂奴才?

关于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以及融达公司老板石国松通过行贿官员的深层背景,《中国财富》记者采访报道的“神话村支书是怎样炼成的”或许给予一定的解答,详细请查阅:
(http://www.zgcaifu.com/web/caifuzazhi/shizheng/20100420/402.html)。

下午,万才方又到宜城街道,找拆房并将自己关押黑监狱的头目、宜城街道干部蒋卓平,要求发还房屋内的财物和一条宠物狗。心虚的蒋卓平首先要求万才方关掉手机,还特意检查了手机有没有处于录音状态。见万才方手机确实处于关机状态,才恢复趾高气扬的神态,要万才方少向媒体举报,并信口雌黄称政府拆其房屋是合法的。

目前,作为被非法拆迁的难民,万才方决定将宜兴市行政机关的拒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权利运动将持续关注被强拆难民万才方的维权过程,希望宜兴市有关部门能够秉公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权益。

附强制拆迁公证书:


万才方依法向沈行政机关申请公开事项以及凭证:






相关联系:
万才方电话:13063666920.13771342628.
宜城街道拆迁头目蒋卓平:13861513324。
宜城(镇)街道书记夏国忠:13906158030。
宜兴市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10-87994001。
宜兴市市长王中苏电话:13701538666。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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