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2)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夏岩,是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卢沟桥村村民,居住在卢沟桥桥西街273号(1排3、4号房屋)。
2010年4月,由于京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需要,我居住的租赁房屋(房屋面积共计40平米的公房和约50多米的私房)因在拆迁范围内,也在同一时间对我家做了评估,应评估公司的要求,我在评估单上签了字。
从“致被搬迁居民的一封信”中得知,实施房屋拆迁的是北京鑫鸿运拆迁服务有限公司。拆迁公司从未找过我们,而是卢沟桥大队提出一次性给我30万元(我们这里的房价现在是2万多一平米,这点儿钱连个厕所都买不起),用其中的25万元购买大队建在永定河大堤上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私搭乱建的房子。对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方案我严词拒绝。
我不明白的是政府并没有对我们进行裁决,也没有进行听证,更没有张贴强拆令的前提下,卢沟桥乡政府就违法违规的在2010年11月4日上午8点40分把我的家给违法野蛮强拆了。
强拆时场景历历在目,当时由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政府领导组织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城管、保安等参与强拆人员有三、四百人和几十辆各种车辆组成的队伍。尽管我不同意这种不合法的强拆,并要求和乡政府的领导对话,试图阻止他们,遭到了他们的毒打致伤,后给扔到车上,并抢走了我们身上所有的物品,最后连家产都被抢劫一空,至今未还。
在大队的不配合拆迁就下岗的“最终告知书”中称:“逾期不办理手续,村里不再安排工作,不再享有村里的待遇,••••••”之后不久,大队就停了我的工作,再不让我上班了。
国务院在2010年的5月份,下发了一个通知,达不成协议不允许强拆。可是为什么,北京丰台区政府却纵容包庇基层政府违法违规强拆呢?被强拆后我多次去区信访办、市信访办,可就是没人管。为了生存和吃饭的问题,我找到卢沟桥乡政府,想找乡长反映问题,令人气愤的是,最后就连乡政府的大门都不让进了。
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达不成协议禁止强拆,可是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政府却顶风而上,拒不执行胡主席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卢沟桥乡政府的行为知法不守法、故意违法,这就是在逼着老百姓走上苦难无比的上访路、就是在破坏和谐社会、就是挑着人民仇恨政府,他们就是往胡锦涛脸上抹屎,让胡锦涛背上谎话治国的骂名。
夏岩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卢沟桥村村民
2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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