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0月22日,本网获悉: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2018年5月15日因维权被当局无辜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至今,2020年7月15日“开庭”居然不允许旁听包括家人。2020年7月31日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于新永8月10日上诉,2020年10月1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徐法官告知律师二审不能公开开庭,只做书面审理。10月20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新永:1963年出生,山东省济南市人,网名“济南老于”,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发起人之一,民间抗霾志愿者,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个性为人实在仗义,热情智慧,而广受友人赞许和信任;近年来,因追求民主理念,积极参与帮助蒙冤访民维权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起诉山东省多个政要部门等,故而遭到山东省当局的严厉打压被迫;

2014年10月,曾因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而被山东警方定为重点维稳对象;

2015年,曾因国内爆出多起警察非法开枪打人、打死人新闻,而与他人共同发起成立“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以关注呼吁诸如张六毛案、舒向新案、山东临沂少年派出所死亡案、徐明死亡案等社会热点案件,故而触及当局敏感神经,曾被警方多次约谈和警告;

2016年-2017年,曾因参与民间抗霾自愿者聚会,并率先起诉了济南市环保局,而遭到当局的干预与遏制;

2018年5月16日,被济南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传唤,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22日,被济南市检察院又新添涉嫌“侮辱罪”正式批捕,控其曾经撰写的文章侮辱了前任和现任的国家领导人,涉嫌侮辱罪,从而被逮捕;其被提审过程中,主要被审问的是5年前其与他人纪念六四学运之事,被指有人举报他们在5年前曾非法聚会,纪念6.4学运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等;10月31日,其案被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起诉至历下区法院;

2019年6月21日,其案将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被羁押于济南看守所(济南市仲宫镇)。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2年11月14日。




本文转载自:http://wqw2010.blogspot.com/2020/10/blog-post_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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