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来临,河北访民金琪夫妻俩再次被抓回


(2011-3-3)权利运动发布:
金琪、马丽君夫妻俩系河北省石家庄市回民,两人笃信伊斯兰教,因石家庄开发区法院枉法执行而被迫长期信访维权。“两会”前夕的3月1日深夜,金琪、马丽君夫妻俩在北京暂住地遭到地方维稳团伙的暴力劫访,与外界失去任何联系,其家人希望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2004年,金琪因与他人民事纠纷,被石家庄市开发区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在金琪未到场的情况下,开发区法院将金琪的厂房门锁砸坏,更换了一把新锁,将所查封的机器设备搬出交与他人,将新锁的钥匙交与房主保管,致使金琪对厂房内未查封的财产失控,被他人私自拉走,从而造成金琪数百万的重大经济损失。为此,金琪、马丽君夫妻俩多次上访。

上访过程中,金琪被拘留5次,马丽君被拘留7次。终于,在两人不懈的上访努力下,2007年10月,石家庄中院终于作出裁定书,认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该案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从查封、清点登记、异地封存时存在制作出查封裁定、将厂房贴上封条后,并没有立即通知确认申请人金琪并送达裁定;在确认申请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开发区人民法院也没有通知无利害关系人到场见证,而是将厂房门锁砸坏、搬出查封的机器设备,在另换新锁后,并没有将钥匙交给确认申请人金琪,却把钥匙交给了房主,即没有对厂房内物品清点登记,又没有指定房主对厂房内财产负责保管,也没有制作笔录,造成金琪未查封的财产被他人私自拉走,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从而裁定确认开发区法院诉讼保全行为违法。

随后,金琪、马丽君夫妻俩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08年1月,开发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居然认为中院认定其违法的裁定与事实不符,但愿意赔偿金琪人民币7.821万元。金琪不服,向石家庄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8年6月,石家庄中院赔偿委员会撤销了开发区的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金琪人民币19.6836万元。金琪仍不服,向河北省高院提起申诉,河北省高院责令石家庄中院复查本案。2009年1月,石家庄市中院又撤销以前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金琪人民币44.2662万元,另经济补偿金琪及妻子马丽君人民币2万元。但是,这些赔偿,对开发区法院给金琪、马丽君造成的巨额损失而言,可谓是九牛一毛。

临近两会,金琪、马丽君夫妻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赔偿立案监督,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任何答复。本月3月1日晚,两人又被当地公安截访抓回,目前,两人下落不明。

金琪儿子电话:13833535156。
(胡马西风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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