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获刑3年的安徽省阜南县基督教堂会堂主任耿宜敏的案情通报:二审裁决撤销原审,发回重审。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2月23日,本网获悉:一审获刑3年的安徽省阜南县基督教堂会堂主任耿宜敏不服上诉,于2020年12月20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经二审裁决,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原审,发回重审。

耿宜敏:女,1966年12月6日出生,安徽省阜南县人,阜南县鹿城镇环北七路47号公民,基督徒,安徽省阜南县基督教堂会堂主任,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习近平主政以来,因中共当局在意识形态方面加强了进一步管理与限制,尤其是针对基督教及其信徒,从只对地下家庭教会的讲道、聚会予以打压(如要求停止教会正常敬拜、聚会,对坚持聚会的信徒及神职人员进行驱离,甚至强行关闭、拆除教会,抓捕牧师等是最容易被等),发展到对中共当局认可的“三自教会”也开始逐步逼迫打压,其所在教会虽隶属三自教会管辖,亦在磨难中难逃厄运;

2018年11月,该基督教会接到当地县政府发来的欲拆除教会通知,声称政府要对阜南县富陂大道西侧实施棚改项目,而其教堂因位于该项目征收范围,所以需要拆除;因政府仅对其所在教会提出单方面拆迁补偿方案,并称若要异地重建政府将不予相应补偿,面对此单方武断决策,其及牧师、众信徒们认为明显有失公允,故遭到包括其在教会众教友的坚决反对,遂遭当局恶意报复与打压;

2019年10月18日,当教堂众教友在做礼拜聚会时,突遭地方当局的强行闯入拆除,拆除时无任何合法文件及通知出示,且因事发突然,教堂财物来不及搬出,以致所有物品近都毁坏;

同年10月19日,其与教会牧师、部分会堂成员数人被阜南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

同年11月22日,被阜阳县检察院予以正式批捕;

2020年7月29日,其案在安徽省阜南县法院开庭受审;2020年9月24日,被该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提起上诉;

2020年12月20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经二审裁决,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原审,发回重审。

目前被羁押于阜南县女子看守所。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0/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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