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1)权利运动发布:
我们是台湾在大陆天津投资的商人,法人代表黄清根,就在公司红红火火的时候,2000年天津北辰法院犯罪分子卢绍和庭长,一条龙从立案、审理、执行到拍卖,还伙同没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非法评估,直接造成我公司2300多万元的损失,经过法律专家的论证,证明法院确系违法且执行错误。
最高法院审判长姜华、李贵顺、王会飞不仅不监督下级法院违法行为,还错上加错予将受害台商的申诉以驳回。傻子都知道没有营业执照不能经营的道理,可是,学法知法的法官装傻充楞,亵渎法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一事一诉,不告不理,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姜华、李贵顺、王会飞等就是在故意包庇纵容下级法官的违法行为,回避事实,做枉法裁判。
卢绍和、姜华、李贵顺、王会飞法官就是硬逼着我们走上苦难无比的上访路,使我们不再相信大陆的法律,生生把政府推到我们的对立面。贪污腐败卢绍和等法官不仅仅是破坏大陆的社会和谐,而且还在颠覆大陆的政权,他们就是往胡锦涛主席脸上抹屎,让胡主席背上谎话治国的骂名。
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我们的愿望是:尽快恢复生产,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法官天津的卢绍和等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还法律的尊严!让我们能够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联系电话:15320168516.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