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冤民黄光玉诉自治州劳教委滥权案获中级法院受理



(2011-4-2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冤民黄光玉就诉自治州劳教委滥权一案第九次到自治州中级法院,法院立案庭在黄光玉于2月16日提交行政诉状至今66天后终于正式受理该案,并通知黄光玉交纳了诉讼费。

黄光玉是因为去年在北京上访时,接受了公民记者的采访而被当局以接受“海外媒体”采访为由处以劳动教养的行政处罚。黄光玉认为自己接受采访时完全是实话实说,自己只知道采访自己的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中国人,并不知道采访的是什么海外媒体。再说,国家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接受海外媒体采访的规定。自己希望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等党的喉舌来对自己的遭遇进行客观的采访报道,但这些宣传机构会来为老百姓仗义执言吗?

对违法行政行为、尤其是劳动教养委员会这样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政行为,受害人应该、也必须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诉告,这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尽管在“三个至上”的司法基础下,平民百姓告官府的胜诉机会不大,但要知道权利(基本人权)是天赋的,也是靠争取来的!

据悉,在劳教所落下严重心脏病的黄光玉目前生活非常艰难,今年“两会”时期从北京回来时,地方政府主动与其提出的不上访换取治疗和基本生活保障因政府官员的言而无信已不再履行。面对非常时期着重维稳、过了非常时期将着重点转移到6200亿维稳拨款的政府官员,黄光玉已作好乞讨上访的准备。

黄光玉电话:13146771798.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