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芝五件行政起诉状,石家庄中院丢失两件、迟延立案三件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4月16日,本网获悉:2021年4月14日,暴力拆迁受害人张建芝同时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份短讯,通知张建芝已分别受理了张建芝的三起行政诉讼案。这使张建芝百感交集。

自2020年4月以来,截止2020年6月,张建芝向石家庄中院陆续提交了五份内容不同的行政起诉状,分别起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一年来,石家庄中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张建芝多次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石家庄中院以及法院纪检组反映,但皆渺无音讯。

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2021年4月14日,张建芝到石家庄中院立案庭,询问其陆续寄给石家庄中院的五份行政起诉状,为什么没有任何回音?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反而指责张建芝有什么证据证明其向立案庭提交过五份行政起诉状。张建芝出示了石家庄中院陆续签收的邮寄凭证。但该院工作人员依然置之不理。张建芝只得向河北省高院反映。高院领导督促石家庄中院对此进行调查。

当天下午,石家庄中院通知张建芝已经找到三件行政起诉状,并决定予以立案。张建芝通过银行转账,当即缴纳了诉讼费,该院出具了统一票据(电子)。

张建芝还是感到疑惑。五件行政诉讼案,为什么在经历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对三件行政诉讼案予以立案?还有两件行政起诉状,石家庄中院竟然找不到了,却没有人承担法律责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人们有正当的理由怀疑,石家庄中院根本不想受理张建芝的民高官的案件,迫不得已才受理了张建芝的三起行政诉讼案。但另外二起行政诉讼状却找不到了,且不能说出令人信服的理由。石家庄中院管理之混乱,可见一斑。即使有三起案子已经受理,还能公正审理吗?

只得一提是,张建芝的多起行政诉讼案件,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既然石家庄中院受理了张建芝的案件,希望长安区人民法院也能依法受理,并向张建芝说明为什么长期不受理的原因。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4/blog-post_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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