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如此作为意欲何为



(2011-5-26)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滨湖村失地农民庄秀凤、卫洪南和张培根在向宜兴市国土局申请被征集体土地地块相关信息后,昨日突然收到由国土局邮寄来的一份语法不通的“补证申请通知书”函。通常来说,“申请”是指从下向上的行为,“通知”恰恰相反是从上向下的行为,这两个词同时出现在一份函件的抬头上,不知宜兴市国土局是向失地农民谦卑地申请补证还是傲慢地通知补证?

在土地财政的当今而言,权势醺天的国土局是不会对被征地农民谦卑的,尤其是宜兴市国土局,从来都是傲慢地拒绝向失地农民公开征地方面的信息的,甚至不惜操弄法院为其违法行政行为背书。不管谦卑也好,傲慢也罢,也不管补证函的语法是否通顺,失地农民只要能够证明申请公开信息的地块就是自己的集体所有土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土局就应该主动予以公开,以保障失地农民的知情权。

在庄秀凤、卫洪南、张培根三位失地农民填写的由江苏省国土厅统一制定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表中,其表述的依据毫无疑问是准确和清晰的,根本不存在宜兴市国土局所谓的需要补证之说。一个堂堂的市国土局,连7个字的函件抬头都弱智到弄不顺当,指望其依法行政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了。

庄秀凤电话:1377135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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