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最牛派出所:不给10万元就拘留


(这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上根本没有颜素芳医疗费的记录)

(2011-5-10)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海滩养殖户黄财漂陪同被传唤的儿子黄自权到坑园派出所,参加由派出所主持的治安调解。在纠纷中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的颜素芳在没有出示病历和医疗费单据的情况下,一张口就要求同样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的黄自权赔偿10元人民币。黄自权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殴打过颜素芳,而颜素芳应该为自己的轻微伤承担赔偿。本来,民事纠纷调解不成的话,派出所应当在制作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中让双方到法院解决纠纷,坑园派出所警察却告诉黄自权,不给10万元就行政拘留。结果,委屈的黄自权被派出所未出手续强行送到拘留所关押。

看到派出所如此偏袒,也许读者迫不及待想了解这起纠纷的真相。其实,这起纠纷的起因很简单,今年的3月27日上午,黄财漂的两个儿子黄自权和黄自天在自家的虾塘作业,而同是养殖户的颜家应的老婆黄招英和女儿颜素芳一如既往到虾塘对黄自权和黄自天两个年轻人进行谩骂挑衅。为什么颜家应的老婆和女儿要经常性对黄财漂家人进行挑衅谩骂?这个问题就要追诉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海滩养殖业。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黄财漂是坑园镇最早的海滩养殖户,其经多方筹措资金开垦了135亩虾塘和浅滩围养。在2000年左右、即黄财漂养殖搞的蒸蒸日上的时候,地方政府告诉非法征用黄财漂的虾塘,黄财漂用勤劳的汗水开垦的100余亩虾塘被抢走。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黄财漂积极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政府的行为违法,但法院一直没有执行,导致黄财漂的权利处于落空状态。司法途径穷尽后(实际是司法不作为),黄财漂开始上访,并被迫到天安门自焚抗议。结果,受尽冤屈而走投无路的黄财漂被判刑一年。

出狱后的黄财漂发现颜家应在自己滩涂围养的网箱外围以建起了围养,而且没有留出通道,使自己根本无法作业,黄财漂遂一次次请求政府和派出所协调解决,而坑园镇政府和派出所
要么不予理睬,要么偏袒颜家应的不当行为,导致双方经常性为了出路问题发生争吵纠纷。值得特别说明的是,颜家应的蛮横行为是侵害黄财漂权利的坑园镇所乐于看到的,这就是坑园镇政府派出所不作为、甚至纵容的根本原因。

2010年,有持无恐的颜家应及其家人将独自一人在虾塘作业的黄财漂实施暴力侵害,导致黄财漂骨折(司法鉴定为轻伤)。在坑园镇派出所调查取证阶段,一直关注黄财漂上访维权的权利运动志愿者致电处理事件的警察李勇,提出这毕竟是民间纠纷,与恶意犯罪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希望派出所积极调解,不要扩大化。结果,派出所还是将颜家应送上法庭,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实刑和赔偿黄财漂4万余元医疗费和其他损失,直接导致双方的相邻关系进一步恶化。

颜家应被判刑后,颜家应的老婆和女儿不仅没有认真反思和吸取教训,反而只要见到黄财漂和家人在虾塘作业,就一次次到现场进行挑衅和谩骂。为此,黄财漂的两个儿子一度拒绝到养殖场作业,并与母亲一起劝说黄财漂放弃养殖场的经营和生产。后看到手臂骨折的父亲一个人艰难作业(雇佣的工人因不堪颜家应的老婆和女儿的辱骂和暴力挑衅纷纷离去),才无奈地回到养殖场帮助父亲。

在帮助父亲的时候,见到颜家前来挑衅和辱骂,黄财漂的两个儿子坚持骂不还口,即使在2011年3月27日发生的这一起纠纷中,黄自权依然忍辱负重,直到颜家应的老婆和女儿两次对其实施人身攻击,黄自权还是坚持打不还手。看到弟弟黄自权被颜家应的老婆、女儿和亲属颜台飞打倒在地,一直躲在养殖场简易房中的黄自天才出来拉开双方。不是瘦弱的黄自天不能正当防卫,而是他知道颜家的嚣张背后有着可怕的推手。

事实上,黄自权的轻微伤司法鉴定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即3月28号)就出来了,而颜家应老婆和女儿的轻微伤司法鉴定是事件发生整整10天后(即4月8号)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黄自权在派出所情愿被非法关押仍坚持自己没有打颜素芳的根本原因。而且,在司法鉴定的图片上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黄自权的头部、四肢和躯干所受到的暴力伤害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而颜家应的老婆和女儿的伤又在哪里呢?说什么耳朵受伤了,听力下降了。两个互相打架的人(按所长陈永兵的说法是黄自权殴打颜素芳),作为小伙子的黄自权伤痕累累,而作为女人颜素芳却只有耳朵受伤,这符合逻辑吗?

在坑园派出所于5月5日(星期五)气势汹汹传唤受害人黄自权时,权利运动志愿者就致电派出所所长陈永兵,善意地劝告其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人性化处理这种民事纠纷,不要再在颜、黄两家再一次制造仇恨。陈永兵一会儿蛮横地称已掌握了黄自权打伤颜素芳的充分证据,一会儿又称会进行人性化调解。甚至,陈永兵还以“颜家应的外围网箱没有对黄财漂的生产和作业产生阻碍、以及黄财漂在坑园镇前屿村没有人缘”对黄财漂进行歪曲事实的污蔑。
(这一组现场图片证实了颜家应的网箱没有留出足够通道的不当行为,阻碍了黄财漂的生产和作业)

颜家应的养殖网箱真的没有对黄财漂的养殖场产生妨碍吗?好在,黄财漂都用照相机将当时的现场中了证据固定,而且还就有派出所警察在现场的画面。至于黄财漂在前屿村没有人缘之说法倒有一定的真实性,原因是前屿村的村民想建一座祠堂,看中了黄财漂的自留地。这些村民在没有与黄财漂作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了其自留地,黄财漂当然不满意,就要求政府出面解决。结果,自投罗网的黄财漂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得罪了法律意识淡漠而宗族观念极强的村民。所以,在公安派出所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中顺理成章出现了一个能够证明黄自权殴打颜素芳、黄招英等人的目击证人,这些村民无知地被利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曾经多次遭受外来民族(政权)凌辱的根本原因。

现在,只是在3月27日挑衅事件中拉开双方、并受暴力伤害的黄财漂的大儿子黄自天又遭到派出所警察李勇发出的恐怖电话,称其如不尽快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公安机关将随时随地对其实施抓捕。

权利运动只是一个与弱势群体站在一起的、把真相公布于众的民间志愿者维权团体,见黄财漂一家人极有可能将面临一场万劫不复的报复陷害,只能给陈永兵所长发出一条质问短信:不给10万元就拘留(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黄财漂被颜家应打成骨折法院判赔4万余元,而颜素芳存疑的轻微伤却要赔10万元?去害黄财漂这样一家老实人有意思吗?但,陈永兵没有回复。

从今天黄财漂一家人被陷害事件,说明在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社会制度下,哪怕你的财产是用勤劳甚至血汗换来的,只要被官府看中,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黄财漂!其实,陈永兵们应该好好地想一想,你们今天优越生活正是千千万万象黄财漂这样勤劳的中国人给提供的。

奉劝连江县公安局坑园派出所,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认为黄财漂一家人的性格不会成为杨佳就肆无忌惮。记住:人在做,天在看。

附司法鉴定和图片:
(黄自权3月27日送检,司法鉴定报告正常地在第二天出来)
(黄自权头部所受到的伤害)
(黄自权躯干和腿部受到的伤害)
(黄自权躯干所受到的伤害)
(颜素芳与黄自权同一天送检,司法鉴定报告却在10天后才出来,为什么?)

黄财漂电话:189504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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