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午案今日宣判:孙大午获刑18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7月28日,本网获悉:2021年7月15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6时,大午案经历14天庭审后当庭宣判: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罚金305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责令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退赔非法集资款项人民币10.37亿元。

孙大午: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

孙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孙德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孙志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张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

许来福: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卢志英: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靳凤羽: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李大红:有期徒刑2年;

张艳会: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李凤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忠臣: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

孙福硕: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姚旺: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马复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赵健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廷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纪玮莲: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柏雪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7/18_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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