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余文生律师案情况通报:掉的牙齿还没有安装新牙、右手颤抖残疾的依旧不可以写字、放风权极少、没让打亲情电话

余文生律师被关押到南京监狱以后,许艳从北京去南京要求探视,每次去都需要做核酸检测,觉得特别难受。9月15日,早上,许艳去做核酸检测,下午到了南京。

16号,许艳在2位朋友的帮助陪伴下,到达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律师。

这次探视,南京监狱电脑系统好像出现点问题,所有探视人需要重新录人,时间等了一会。

我的探视在一号窗口,这次我到达窗口时,余文生律师已经坐在那里等我,以前都是我先到,在等他。余文生律师看到我后,起身站起来,向我招手,不知道是不是他看到我穿一件他在家里时,给我买的裙子,他显得格外高兴。我们互相拿起电话筒,余文生律师开心的和我说:老婆,好想你。8月份因为南京疫情比较紧张,没法去,这次探视将近2个月整时间我们才探视见面。

我知道,探视只有30分钟,到时间会自动挂断。我很珍惜这次探视,探视时间对于我们弥足珍贵。好在,该说的话都说到了。我觉得,余文生律师的状态和约4年前在家里时一样,虽然我4年来成长了很多,但是,我好希望他能快点回家,让我靠一靠他的肩膀。

探视快要结束时,他告诉我放风特别少,除了身体不舒服外,已经有生病的状态,说,实在不行,让个律师针对放风权进行代理。说早上和南京监狱的警察,发生了不愉快,没有时间问为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原因,警察不满?这次探视,余文生律师穿的是囚服,而我看到其他的被探视人,穿的是白的短袖,以前,我探视余文生律师,他也是穿的普通秋衣,所以,看到让余文生律师穿囚服后,我很伤心。请求有关部门和领导,对此进行调查,如果有警察没有做到耐心、关心和服务意识,而是倚仗职权、滥用职权,在心理和身体上欺压被关押人,请求给予纠正和处理。余文生律师的右手,我透过玻璃,依然清晰的看到在颤抖。掉的牙齿至今依然没有安装新牙。打亲情电话的权利,一直被剥夺,以前探视,南京监狱的警察从3月份就口头答复可以打,只是一直不让打,这次9月16日探视,南京监狱的警察,改成,正在审核是否让打。我说,其他人一般到监狱一个月左右就让打亲情电话了,为什么余文生律师都到南京监狱约8个月了,还在审核是否让打?他哪里不符合吗?南京监狱的警察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符合。听那意思,觉得,是不打算让余文生律师打亲情电话了?!但是,打亲情电话,是法律权利,南京监狱其他人可以打,有的其他监狱的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家属也有每月接到亲情电话的事情。南京监狱不能剥夺余文生律师打亲情电话的法律权利。许艳会继续依法争取余文生律师给家里打亲情电话的法律权利。

探视结束,余文生律师和许艳,都舍不得离开,手想触摸,被玻璃隔开,只能两人隔着玻璃对掌。互相比心、飞吻、做拥抱的动作。然后我一步一回头的离开,看到余文生律师一直盯着我,对我挥手,直到我看不到他。

谢谢王先生和珍女士帮助陪我。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

许艳请南京监狱、上级部门、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帮助立即依法和人道改善的诉求是:

1、尽快保障,让余文生律师打亲情电话和寄信的权利。许艳,每天都在盼望着,接收余文生律师给家里打亲情电话;也在等待着能接收到余文生律师的信件。

2、立即依法和人道的改善和保障,南京监狱老残监区,放风权。不能那么长时间不让老残监区被关押人不放风,这是极其不人道的行为。如果公职人员觉得太辛苦,忙不过来?建议考虑对老残监区一些被关押人,进行保外就医,释放回家治疗。

3、请求南京监狱帮助立即启动,让余文生律师安装新牙的程序,尽快让余文生律师去医院进行安装新牙的治疗。

4、请求南京监狱,依法和人道的,持续关注余文生律师右手颤抖残疾的问题;给予治疗;给予右手锻炼的物理条件;天冷了,会不会更加严重?请求一定要重视,不要让右手颤抖残疾的更加严重,帮助保住余文生律师的右手和右胳膊。

5、请南京监狱领导,调查南京监狱警察为什么和余文生律师发生不愉快?而且,9月16日,我探视余文生律师时,他穿的是囚服,我看到的其他人,穿的是白短袖。以前都让他穿普通秋衣。是否是警察利用职权,故意打击伤害?如果是这样,与监狱的管理理念相冲突,应该立即改正。耐心、关爱、服务是公职人员的基本职责,如果被关押人没理,警察也不应该粗暴的利用职权在心理和生活上打击?如果被关押人提出合理要求,警察更应该努力去按照法律规定解决,更不能欺负被关押人。更何况,余文生律师本来就不应该被剥夺自由。

谢谢大家。

许艳

2021年9月24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9/blog-post_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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