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区党委区政府联合1号文件,宋金梅发函向市人大申请合法性审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2月19日,本网获悉:2021年12月11日,宋金梅通过邮寄向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对郑州市中原区党委、区政府联合发布规范性文件(中原办【2021】1号文件)予以合法审查。

《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指出,2021年5月26日,郑州市中原区党委与中原区人民政府联合制作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为“中原办【2021】1号”。该文件将郑州市中原区政府有关征收、拆迁建设和安置、过渡费发放等权力移交各街道办事处,违反了《立法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还违反了郑州市政府的258号文件第七条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1号文件还影响了法院审级管辖。即,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引起的争议原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1号文件出台,原本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全部移交区法院管辖,必然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中原区党委与中原区政府未经法律授权,作出1号文件,明显违反立法法规定。

宋金梅希望郑州市人大常委委员会依法对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审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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