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3年4个月的泛民主派人士谭得志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4月21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4个月的泛民主派人士谭得志简历,现通报如下:

谭得志:1973年2月2日出生,英文名:Tam Tak-chi,绰号“快必”,祖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原英属香港籍、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人,香港新界大埔汀角公民,基督徒,前香港电台节目主持,前香港“选民力量”(政党)成员,原香港“人民力量”(政党)副主席,社会活动家,香港首宗“发表煽动文字”定案当事人,泛民主派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读于香港大学中文系,后又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修读神学;毕业后,曾在香港电台担任节目主持,后投身于社会运动,并曾于2011年加入香港“选民力量”;

2013年起,开始加入香港“人民力量”,并于次年参与香港占领运动(又称“雨伞运动”);

2015年,曾积极参选香港区议会选举,并自此担任“人民力量”副主席;

2020年1月-7月,因其在出席或主持多个公众集会,以及29次摆街站宣传和参与立法会选举游行抗议期间,发表了抨击港版国安法和香港社会时弊等言论,并多次高呼“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解散警队,刻不容缓”、“五大要求,缺一不可”等口号,2020年9月6日,随被香港国安处警方以涉嫌“发表煽动文字罪”拘捕,指控其“言论不止于合法批评,而是煽动他人不理会国安法、挑战警方的公权力,意图激起对抗情绪,从而获得选票进入立法会”;后其曾申请保释被拒,同年9月18日,二次申请保释又被拒;

2020年11月17日,其案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被庭审,因其又被指控高喊“光时口号”有港独意味,故而被裁定有14项罪名成立;

2021年3月31日,又被粉岭裁判法院在免除3罪之后,以“发表煽动文字”、“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未经批准公众游行”、“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等11项罪名等待宣判;

2022年4月20日,终被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又称湾仔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40个月),并处罚金5000港币。

目前被羁押于香港荔枝角收押所。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4/blog-post_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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