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朱广花,女,61岁,住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周村。
被控告人:王家振,周村村支书。朱增民,微山县欢城镇闫村管区书记。
控告事项:朱广花控告朱增民、王家振包庇亲戚罪犯朱春广,以黑监狱关押进行打击报复。
事实和理由:
2011年3月7日,欢城镇政府在北京将我绑架送到进欢城政府黑监狱。晚上10点,朱增民、王家振、毛委、张海良和驾驶员共5人,镇书记在三楼,朱增民、王家振到派出所叫两名110警察,在我棉衣兜抢走身份证复印件、养老折子和600元现金。夜里1点,朱增民拧住手,王家振把我摁到床上,我脸向上用棉衣捂严我嘴,右手扯开我衣服,用腿摁住我的腿,搜走手机、银行卡、交通卡、养老折子、优惠卡、电池充电器、光盘、眼镜、电话本等,我喊的救命。派出所自己办手续,没叫我签名就送微山县拘留。县公安局姓宋的说:别叫我看到你见你拘留,拘留所长,以前县公安局信访科(郑陪法)说,你的官司在中国打不赢,只有到国外。
2011年8月4日又微山县欢城镇黑政府绑架关压值班室黑监狱,夜里1点,朱增民王家振把我包抢走,站高台上,把材料扯,别其它东西扯烂,又把我撂到地上把我鞋脱掉搜走手机、246元、真身份证。夜里2点,分文没有,我逃出黑监狱走微山县。
在政府官员的打击报复下,这几年有家不能归,孤苦令仃人。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到处乞讨生活,没有生命安全,得不到法律保护,没有人权。
请求:中央政法委立即查处,责令处罚。
此诉!
控告人朱广花:13255473403。
朱广花冤案详细情况请请查阅权利运动2010年11月17日发布《奇闻:看山东省微山县司法机关怎样将朱广花炼成访民的》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_07.html。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