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7月21日,本网获悉:福州残障维权人士梁白端诉鼓楼区南街街道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案,昨日上午九点,在福州晋安区新店法院开庭。由庄磊公民代理。
早上九点准时开庭,审判长以庄磊的代理人手续不全,未允许代理,只能旁听。以下是庄磊与审判长的当庭对话。
庄:向审判长说明一下,今天的庭审不允许旁听,我之所以能出席是你与当事人梁阿姨电话沟通,了解到她是文盲又是残障人士,并且社区不给办理代理人推荐手续的原因,允许梁阿姨让朋友代为发言,我才来到法庭。如果你不许,那么我们申请审判长回避。
审判长:回避的理由?
庄:梁阿姨不具备能力完成法庭的调查和辩论。这样的庭审有违公平公正原则。
审判长:回避我们要向院长汇报。
庄:这是你们的程序和权利,我们没意见。我提请法庭保障我当事人的权利。
审判长宣布休庭。休庭期间,审判长与庄磊沟通,如果延期开庭需要多长时间办理代理人手续。庄说:权利在政府手里,社区很直白的告诉梁阿姨,你是告街道,社区是它下属部门,怎么可能给你盖章。这种现状你们法院应该很明白,不是老百姓不按程序办事,而是百姓面对的是无限的阻碍。今天,我陪同梁阿姨到这里,她不需要同情和怜悯,她需要的是公平公正和做人的尊严。你们做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部门的法律人,有责任也有义务,让社会多一点公平公正和温暖,少一点折腾和伤害。
值的肯定的是,审判长耐心听取了庄的意见,并做出决定:做为个案处理,同意庄磊代为发言和简约辩论。
本案事情经过:原告福州残障维权人士梁白端因向各部门投诉控告被南街街道派出所公安任晓丹故意伤害案涉嫌刑事犯罪,而遭至报复。其家于去年2021年8月18日晚,被告鼓楼区南街街道将她骗离房子的情况下,派员非法侵入住宅,盗走梁的录音播放器等物品。梁于去年12月20日,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进入梁白端家的工作人员名单。被告于同年12月22日收到,一直不作答复。
庄磊告知法院合议庭:直到原告此次起诉到法院后,被告才于今年5月18日匆匆做出答复,且答复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由于审判长未同意原告将两案合并审理,原告将另行起诉被告的行政不作为和违法履职责任)。
本案原告诉求:1.确认被告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判令被告于判决作出后7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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