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共当局以“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罪” 再次重判的四川甘孜州藏族作家桑珠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0月22日,本网获悉:2013年8月曾遭中共当局以“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罪”重判5年,2022年9月又遭重判8年的四川甘孜州藏族作家桑珠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桑珠:1981年出生,藏名Samdu,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简称甘孜州)色达县克果乡人,藏族作家,政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因参与西藏问题并涉及组织一个当地民间组织(Marchung Ngogol Tsokpa),大致可译成“小红反抗运动”(Small Red Movement) ,遂于2011年6月13日被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西藏的政治活动”为罪由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转正式批捕,控其因参与“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并积极创建“反红抵抗组织”,故而其言行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被批捕法办;

2013年8月1日,被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和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后被送到色达县监狱服刑;

2016年8月19日,被减刑提前释放,但据悉,释放当日,其旋即又被抓捕,并被当地派出所警方莫名行政拘留17天;

2021年4月5日,再次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色达县和炉霍县5名藏人作家和活动人士被阿坝州色达县警方以涉嫌“分裂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后又被以同罪名转正式批捕;

2022年9月,其一行6人案在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最终被以“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罪”重判4-14年不等刑期;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9年4月4日。目前疑似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0/blog-post_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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