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中共迫害的辽宁抚顺维权人士赵振甲在北京房山去世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1月10日,本网获悉:今天12:40左右,辽宁抚顺维权人士赵振甲在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医院因抢救无效过世。赵振甲生前屡遭中共迫害,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在维权的路上。

赵振甲简介:1950年11月13日出生,辽宁省抚顺市人,民主维权公民,政治犯。

曾于1974年因写评论性文章被中共当局定为“反革命集团主犯”,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后缓期2年执行,直至1985年才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改判为无罪;之后又因其平反的善后工作得不到落实,遂多次进京上访,至2000年又被辽宁省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被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2年因参与解救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郴州市驻京办“黑监狱”中的访民,第三次被北京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3年5月19日,期满获释;获释后,因与张福英等多个维权公民在北京南站附近等地,拉横幅举行“平反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再度引起中共当局的恐慌忌恨,随于2013年6月9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批捕;2014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淀区法院更换罪名,以“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2015年4月刑满获释。

2017年1月—2月,因再次在北京发起要求落实“两办”反截访《意见》活动,遂数次遭截访、训诫等恐吓打压,至2月9日,被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警方突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拘;2月24日,被转正式逮捕;7月8日,被监视居住于家中;2017年10月13日,突然又被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被收监。获释后,赵振甲一直继续维权,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1/blog-post_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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