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3月8日,本网获悉因言获罪1年3个月的陕西扶风县公民魏恩让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魏恩让:1955年7月7日出生,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扶风县段家镇东魏村东魏窑023号村民,网络活跃者,推特账户名“wei550707”、“魏恩让”,民主政治关注者和推动者,因言获罪者,中国曾押政治犯。
自2016年2月以来,因其使用苹果手机下载了Pupa和VPN网络翻墙软件,并在Twitter(推特)和YouTube 网站上多次传播和发布对中共政府及其国家领导人等的负面消息,被中共网络水军监控发现后,遂遭地方当局多次打击;
2020年1月21日,因在境外网站发布所谓“攻击国家的不当言论”,而被扶风县警方处行政拘留15天;同年6月29日,又因同样理由被扶风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3天之后,7月2日,又被以同罪由转为刑拘;同年9月4日,被扶风县检察院追加罪名,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予以批捕,并被羁押在扶风县看守所;
2020年11月12日,其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很快被移交至扶风县法院审查,指控其犯有两部分罪行:一是通过登录Teitter账号大量传播和发布涉及国内重大事件、诋毁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推文、图片、视频等64条,尤其是发信息称“中共病毒引起武汉肺炎”,中共是“一个集体性的邪恶组织”等;二是在Twitter上转贴、发布推文、图片和视频24条,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捏造信息(如“毛魔强调贫穷是美德”,“毛是迫害大陆人民的刽子手”等);基于以上事实,因其明知以上信息属虚假、捏造信息,仍却在境外网站传播、转贴、散布及诋毁,以致于使中共国的良好形象受到损毁,并使公共秩序产生严重混乱,故而其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应以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追求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11日,被陕西省扶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诽谤罪”(判刑6个月),二罪合并,最终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21年9月28日,刑满释放;据悉,其出狱后仍遭当地维稳部门及国保警方的持续打压,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或打工),生活一直十分艰困。
此前在陕西省宝鸡监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52号,邮政编码:721001)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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