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人权律师丁家喜被中共当局判重刑12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10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继著名人权捍卫者许志永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4年后,著名人权律师丁家喜也被中共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2年重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当下,习近平当局对大陆民主人士的镇压和迫害已经达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的空间和处境需要国际社会的进一步有效的关注。

丁家喜简历:1967年8月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人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年12月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年5月21日和11月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年1月27日,被北京当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年4月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后送往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服刑;2016年10月16日,刑满释放;2019年12月,又因参加一次有多名各地异见人士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的私人聚会(后被当局称为“厦门聚会案”),同年12月26日,遂被山东警方从友人家中带走,后被烟台市警方以“厦门聚会案”主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0年6月19日,又被临沂市临沭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21年8月5日,其案被临沂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提起公诉,并移送至临沂市中级法院审判;据悉,密押期间,曾惨遭酷刑折磨,如连续73 天被剥夺睡眠、连续8天被“坐老虎凳”(一种极端酷刑)、6个月受只有噪音和24小时照射日光灯虐待、长期不让洗澡和刷牙、甚至用餐权被剥夺等。2023年4月10日,被中共当局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32年3月21日。。

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临沭县看守所。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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