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11日,本网获悉:北京维权军嫂国俪堃自2023年3月15日取保获释后,其身份证仍被扣押,致使其无法就医看病。国俪堃为此向北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据12345热线向北京丰台区六里桥派出所征询,派出所公然以不实之词回复,谎称国俪堃被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诉求人因为有网络散播不良不当言论,声援非正常上访人员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9月13日被六里桥派出所抓获,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3年3月15日刑满释放……”
12345接线人员说并没有收到和看到判决书。3月15日,国俪堃是由其家属和律师取保获释的。六里桥派出所公然以谎言回复12345政务热线,涉嫌造谣污蔑。
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证明,在今天,没有身份证可以说寸步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目前,国俪堃已经获释,并没有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扣押其身份证,是对其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事件背景参见维权网:《北京维权军嫂国俪堃获释后身份证仍被警方扣押,重病无法就医,陷入困境》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4/blog-post_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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