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权捍卫者谢文飞 (本名谢丰夏)获刑4年6个月 被移送湖南长沙赤山监狱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6月25日年,本网获悉:湖南人权捍卫者谢文飞 (本名谢丰夏)已宣判,获刑于4年6个月,刑期至2024年10月30日。近日,谢文飞被移送湖南长沙赤山监狱,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南嘴镇赤山监狱(入监队),邮编413104,

谢文飞简介:本名谢丰夏。 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网名“谢文飞”、“南街谢文飞”、“南街谢文飞@njxwf ”,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政治犯。

近年来,因经常活跃于广州街头,勇于为推动中国的民主宪政事业积极发声和献身,故而遭到广东当局的多次打压和拘留;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利瓦伊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佛山市禅诚区看守所,事由是“纪念林昭和曹顺利”;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民主维权公民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年10月3日,曾因穿着黑衫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审讯期间,遭酷刑折磨,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警方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转关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其案正式开庭受审;2016年4月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9年3月1日,刑满释放。此前在广东省河源监狱服刑。

谢文飞于2020年年4月29日晚上在苏仙区租房处被郴州警方强制带走,次日苏仙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其刑事拘留,2020年7月13日其被办案单位苏仙区公安分局移送苏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以谢文飞“涉嫌寻衅滋事”罪向苏仙区法院起诉。谢文飞羁押在郴州市下辖的资兴市看守所。 2021年4月15日开庭。一直未宣判。近日宣判,谢文飞获刑4年6个月。被转监到湖南长沙赤山监狱。

对谢文飞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6/46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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