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分类工作规则岂能废纸一张?福建维权人士张丽芳不服屏南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提起告诉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6月30日,本网获悉:为防止具体行政职能部门滥用信访答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国家信访局于2017年出台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但这样一部规范依法行政的部门规章,在福建省却形同一张废纸!对此,福建维权人士张丽芳不服屏南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向南平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丽芳和父亲张建波是福建省屏南县棠口镇漈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家原先的漈头村凉亭路8号住房,因为多年前被规划为古村落文化保护范围,由政府出资修缮进行保护,等于退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房屋列入保护区内并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可能是政府资金出现了问题,该古村落文化保护区一直未能完成修缮工作,房屋也因此变成了根本不能住人的危房。

因为失去了原祖屋,故张丽芳和父亲张建波在三年前就向村委会、棠口镇政府申请重新安排宅基地,刚开始村委会也出具了相关的报批手续,但负责宅基地审批机关棠口镇镇政府的不作为,双方还一度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张丽芳家具备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第三方村委会报批不规范,造成宅基地申请一直不能落实。

按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包括地方规章)等国家法律法规,村委会和镇政府原则上应当一年一度进行新增宅基地规划、审批,但张丽芳所在的村委会和棠口镇政府在村民具备申请条件情况下,一直不履行宅基地规划、报批、审批等行政职责,故张丽芳只能向上级政府进行投诉反映。

张丽芳的投诉反映由上级政府转到棠口镇办理后,作为宅基地审批的具体行政职能部门的棠口镇,对张丽芳要求解决涉及宅基地这种实体权益的求决类诉求,未根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作出程序重新受理决定,而是以信访答复形式,继续行政不作为行为。

对此,张丽芳就棠口镇政府错误行政行为,向屏南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棠口镇的错误行政行为,并责令其依照作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上级政府转、交办的求决类请求,作出行政程序受理决定。岂料,屏南县政府居然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视作废纸一张,对张丽芳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其实很简单,如果作为具体行政职能部门的棠口镇可以对求决类诉求,在程序上以信访给予答复,那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这部现已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出台,就没有了任何意义和必要性,规范依法行政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屏南县政府对张丽芳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行为,显然是在包庇棠口镇政府行政不作为行为,同时也是对抗上位法的行为,故张丽芳今天向南平市中级法院邮寄了行政诉讼材料,希望司法审查能纠正其错误。

附:《行政起诉状》

原告:张丽芳,女,汉族,1989年6月29日生,35岁,身份证号:352228198906291525,住屏南县棠口镇漈头村凉亭路8号。联系电话:18805002636。收件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狮峰新苑5栋708。

被告:屏南人民政府,住所地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柳岳,县长。

诉讼请求:

一、撤销被告作出的屏政行复【2023】16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二、判令被告继续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父亲张建波系屏南县棠口镇漈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申请宅基地已经奔波了三年多。今年4月份,原告向福建省网上信访服务平台就“漈头村村长张贤福、村民委员会不履行原告宅基地申请过程中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法定职责”进行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依法为原告家庭解决宅基地住房诉求。被告将该投诉转办至具体职能部门即棠口镇人民政府(下简称镇政府)。

2023年5月16日,原告收到镇政府作出的屏棠政信访【2023】2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下简称意见书),然镇政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规定的具体职能部门,针对原告求决类诉求,显然是不能再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答复书的,而是应当根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作出行政程序处理的受理决定,故镇政府作出的意见书,属程序违法,明显违反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原告不服,于2023年6月14日向被告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6月21日,原告收到被告作出的屏政行复【2023】16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以原告的复议申请事项为请求撤销镇政府作出的意见书属于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然被告的行政行为明显违反《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原告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二)项规定,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2023年6月29日

附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如下证据:

屏政行复【2023】16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原告向福建省网上信访服务平台投诉(含2023.04.08《张建波户农村宅基地申请书》)及答复截图,屏棠政信访【2023】2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以上证据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依据。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6/blog-post_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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