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2年的吉林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海红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1月8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吉林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海红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海红:吉林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女,1967年生,张海红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张海红因坚持信仰多次被绑架、关押,曾两次遭劳教迫害,共计两年。

2023年6月14日,张海红被闯入家中的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抓捕并抄家。警察把张海红夫妻二人劫持到看守所。张海红因体检血压高,看守所拒收。第二天又检查,强行送到长春市监管中心看守所。张海红的丈夫田子东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2023年9月14日,张海红被起诉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10月12日上午,张海红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开庭,没有通知家属。后得知她被判刑2年,罚款5000元。刑期至2025年6月14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11/2_8.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