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月18日,本网获悉:2024年1月15日上午,黑龙江维权人士马波到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交涉,认为该律所没有按当时口头约定,在受理她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帮助收据证据,要求该律所退还她预付的15000元代理费。马波说,该律所的负责人拒绝退款并报了警,出处警的警察告知双方走法律程序。
马波因2023年9月17日在北京72路公交站台上,无辜被人故恶意殴打伤害一案得不到说法,在2023年10月21日与北京某慧律师务所签订刑事案件委托合同,载明代理费用共计3万人民币,前期先付了15000元人民币,本案终结支付全部费用。
签订委托合同前,马波提出律师要到公安机关调取当时被打现场监控录像,已2023年9月24日下午从15至16点40分,由西罗园派出所张帅带她去右安门医院就诊时录像。同时要求调查打她的凶手有没有转移财产,及丰台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后三个多月后有没有将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送进丰台区看守所。
可将近三个月过去了,北京某慧律师事务所收除了帮写了一份重新鉴定申请外,其他口头约定的事情都没有做。当她去交涉要求终止委托合同,及退还代理费时,该律所态度非常不好,报警并说要到法院起诉马波,让法院判令马波支付余款。
马波表示,自己为了替冤死的儿子在北京讨公道已经整整16年了,结果无端又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故意伤害,公安似乎没有依法处理,几乎没有收入状况下花3万元聘请了律师,却又是办案不力,要求退款遭拒绝,下一步只能向北京司法局律管处投诉了。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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