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被劳教老人以最高院假公文PK王胜俊的司法公正透明说


(奥运期间被劳教后又撤销劳教的吴殿元老人)
(最高法院作出的两张[2006]行监字116号法律文书上一张称转北京市高院、一张称转安徽省高院)

(2012-3-12)权利运动发布:
“两会”接近尾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报告称,要推进司法改革,要保障诉权,要公正透明。遭遇强拆而诉讼10年、北京奥运期间被劳教的82岁老人吴殿元对此提出质疑,并拿出最高法院给自己作出的同案号、同日期、却不同内容的、涉嫌假冒的法律文书。

吴殿元老人质疑的理由是:
一、基层法院、中级法院还是高级法院的公章中都有国徽,为什么最高院的公章反而没有国徽,而且和基层法院的公章一般大,这是假公文还是假公章?

二、本案即转安徽高院又转北京高院,那到底由哪个高院处理?

三、最高院办理申诉案件的有关规定是法律规定吗?

四、安徽高院(或者是北京高院)是重审、改判还维持原判?

五、最高院(2006)行监字116号在最高院为什么查不到卷宗?

六、盖着立案庭(或者行政审判庭)公章的公文,为什么最高检不受理抗诉申请?

最后老人说:您能相信印钞厂出冥币?完全不可能,您能相信最高法院出假公文?完全可能的,特向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质疑。

李学会电话:1331129695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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