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独立记者李原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15日,本网获悉:2024年11月13日, 湖南独立记者李原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李原风:原名李维忠,网名原野之风、原风,1970年4月12日生,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人,独立记者,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2024年10月10日,李原风被湖南省沅江市警方以不明罪由突然带走,其推特及脸书(Facebook)亦在同日停止更新,自此失联,后知其被处行政拘留15天;2024年10月26日,其行政拘留期满日,却又被湖南警方以涉嫌「寻障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2024年11月13日,又被警方更换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李原风被抓案显然凸显了中共对独立媒体及异见声音的持续压制,公民知情权遭到进一步的侵害。对李原风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1/blog-post_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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