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状:毕和英、毕毅超:我们被普陀区政府强拆后又继续遭人权迫害的遭遇

一个国家居然没有百姓讲理的地方,权大于法是中国特色,老百姓有冤无处投诉,因此创造了举世闻名的大批冤民“上访族”,国家信访办年年人满为患,老百姓在这块滋生腐败的土壤上长年累月恶劣循环。上海繁荣豪华的背后民不聊生,什么样的畸形奇葩事都随时发生!只要不惜一切代价封杀封锁掩盖真相,就表面“太平盛世”了。没有监督机制,贪官污吏横行霸道泛滥,讲真相就要被强迫失踪的年代,我们基本人权没有保障。

由于被政府警察联手迫害制造冤假错案进牢笼西城区看守所刑拘强迫失踪41天后取保候审和改年又被刑拘31天后取保候审。没有法律程序又不给法律手续的情况之后,迫使我不得不反复奔波去北京或与北京丰台区公安局和西城区公安局和西城区市政府联系通信,为要求获取“刑事拘留决定书”和“家属通知书”,之后又写信与北京市最高院院长周强、北京市最高院立案庭庭长、北京市人大主任杜德印,都有去无回(照片三封信件)被反复折腾至今未获得“刑事拘留决定书”和“家属通知书”。

在2014年10月30日我在上海虹口邮政所寄二封信:一封是“北京市丰台区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和另一封是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的双挂号信件,当时有人提醒,“要给北京寄信,一定要去北京寄,否则不是寄不到,就有怪事发生”。故我还不信邪,所以特别仔细核对了要寄的信件,而且还让邮政所工作人员弄清楚“丰台区”上面敲的章,结果几天后还是被告知:你的“信件内容”被交叉寄错退回。而我原来寄给北京丰台区的重量是:8.4,寄给北京西城区市政府的 “行政复议”重量才是:9.6。(见二封双挂号信的凭证照片)而被退回丰台区成了9.6。(见退回信封照片)西城区市政府变成了8.4.只能说明此信件内容在离开上海邮政所前被调包换过,此时才真体会在大上海任何畸形奇葩“下三滥”的事都会随时发生,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的邪门,没有经历的人是做梦都想不出的。

2013年5月18日上午在北京丰台区久敬庄被警察以查身份证根据名单抓人,我被带至丰台区大红门警署,(在警署上午至晚上这一段时间里,警署连一口水都没有让喝过,还整整饿了一天)没有任何证据和违法行为却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当晚被戴手铐送西城区看守所刑拘。预审男警官,名:李志伦,(同音)警号:023718.李预警天天半夜审讯故意折磨不让睡觉,我问李预警,“我犯了什么罪”,李回答“聚众扰乱”,我问“我在哪里和谁聚众扰乱了什么”李预警都不知道答非所问。我要求聘请律师被阻止,要求通知家属被阻止,被剥夺一切权利。

在西城区看守所墙上所有<标语>及<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事项,都是应对外来参观或巡视而设定的腐败作秀的全部是谎言。出来不给任何法律手续。6月25日晚上以取保候审被上海驻京办带走关押驻京办2天后6月27日获释。此次共失踪41天,期间没有吃过一粒米饭,每顿就酸的或瘦馒头没咸味难以下咽。伙食极差猪狗不如,没有道德底线,用看守所威慑力控制食物和下毒,导致我出来后走路困难常常支撑不住、时常恶心头晕目眩、记忆严重短路、各种奇怪的病症频频出现,身体健康状况极差一落千丈,体重一下子减了近20斤,从此健康状况被折磨的每况愈下。

在西城区看守所我们出来前夕,连着3天多人来搜查我们的监室,把我们监室内的人全部多次赶去阳台,在阳台时监室小队长很幽默地说“他们怎么一次又一次地来搜查呀,是有人带刀进来了吗”原来在室内搜查的目的就是针对我来的,他们把监室内睡铺上的被褥衣服等能查的全部翻了几十遍,来查找和毁灭我被非法关押在里面的有关凭证,唯恐把证据泄漏带出牢笼,所以政府和警察联手早就有事先合谋,出来不给任何法律手续的凭证,不准聘请律师和不准通知家属的目的,就是准备下毒手酷刑折磨、暴力殴打、残酷虐待下毒等等如有不测,就能耍赖逃避不承担行凶的恶果,利用国家的权力为非作歹丧尽天良。

西城区看守所“收物登记本”(图片)此“收条”凭证我正好没放在睡铺上才逃过一劫,罗管教警号:026066在13年5月22日给我开的“收物登记本”<加餐费>是我自己带的800元钱,在开出此“收条”凭证后她接到上面通知:不让我们买任何东西和食物。以免让你留下痕迹和补充食物。为达到残酷虐待让我生不如死的地步,控制一切食物,自从我进来就突然被停止了所有小推货车的小卖部。此事件后罗管教因与我开了此“收条”凭证被立刻调走,换了管教姓名:朱元元,警号:023615。在无权无势者身上找毛病加罪名已司空见惯,国家法治正被特权阶层严重践踏,冤民们随时“被犯罪被失踪被灭口”事实真相被掩盖封杀。抢了我们的屋还绝不允许你发出声音,古往今来,看看有哪个朝代、哪个文明国家比得上如此这般的凶残邪恶。

在牢笼里受尽酷刑折磨和被迫绝食抗争,遭受非人道的迫害之后。我起诉被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构陷我“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后,丰台区法院的(2015)丰行初字第98号判决书里“丰台分局办案场所内的录音录像资料只保存一个月”。刑事案件的资料在被刑拘关押期间,还在牢里就已经全部不存在了。这又成了没有法律文书的无头冤案。所谓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都是凭空捏造,和谁聚众?没有人名,在哪里?没有场所,没有地名,乱了什么?没人知道,都没有证据。同时我又起诉被告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构陷我“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之后我又被上海公安局又以同样凭空捏造的“罪名”刑拘31天后,只能晚交诉讼费50元,因此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借此撤销我的诉状。我这50元诉讼费不知又进了哪个特权污吏的腰包?!

被取保候审出来后,至今没有拿到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却无处伸冤。去公安局复议,北京市和上海市公安局不予受理。我要求国家赔偿诉讼都被驳回。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赔偿决定书、京公西城赔字[2015]2号。北京市公安局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京公赔复字[2015]26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2015)二中法委赔字第00036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驳回申诉通知书(2016)京委赔监14号。诉状至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都有去无回。(照片)

根据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视为无罪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批复>。但特权污吏讲法律从不履行法律,讲规则从不遵守规则。这个特色国家的“法律”是特权利益阶层洗脑戏弄人民、需要时欺骗忽悠全世界。

毕和英 毕毅超2025年1月5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5/01/blog-post_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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