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艳:几千万的财产要被做没,究竟谁是司法的幕后黑手?


2012年6月15日我们去了江苏南通港闸区法院,办理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复印案卷。听王冯法官讲述了刑事附带民事案情,在确定不了财物损失额和通知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执意先开先审刑事,根据公、检、法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毁坏财物罪起诉的。我们认为江苏南通确实有个很高权势的人包庇着犯罪嫌疑人。在操纵着公检法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经过如下:

2010年12月31日江苏南通政府将外环北路以南、通吕运河以北的几块地以19.2亿内定给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此项目是市长丁大卫招商并督办的重点工程。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地就在其中,2011年元月3日凌晨2点,公司被80多名黑社会打砸抢式被摧毁(请看视频 : http://v.ku6.com/u/11795052 “南通,不再是投资热土”),至今没有任何组织对这起打砸抢案件负责。

公安机关查了15个月只查出13个人,幕后的组织和策划者、也就是雇主没有查出来,就以损失评估报告4260元的3个人责任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不查卷内房子的评估报告,也不查尚未评估的物品有多少(如装饰、室内物品等等),不查谁破坏的证据及犯罪现场,仅已4260元的刑事案诉到法院。而法院,更是“心领神会”于4月6日在没通知受害人的情况下开庭了。被告没认罪。

我们得知后要求刑事附带民事,可立案难,十几个农民工的财产损失至今有4人没有立案并裁决不予立案,我们增加的被告也裁决不予受理,一直要求我们按检察院起诉的人员起诉,不然就先开刑事庭,刑事庭判完后再开民事。请问法官损坏财物罪的判决依据是什么都不知道吗?先开庭也应先审查民事损失额再审查刑事定罪。法院的法官每走一步都要请示要有人批准。就这样一起损失上千万,涉案100多人的案子叫公检法做没了。一个震惊中外的冤假错案在政法委的领导下将要产生。

法院本来就是百姓说话的地方可有黑社会当道的地方就不让百姓说话。现在我们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希各位网友、媒体给予关注。

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受害人:
张俊国 15996695018。
徐丽艳 18268949589。
陈茂文 13921468949。
严 冬 15251328600。
陈 功 13921468945。
郭培启 13862968366。
张静波等12人

王冯法官:13776911162: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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