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11)权利运动发布:
最近,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尹家圩村八队的村民突然发现,在自己的集体土地上竖起了两个巨大的工业建设项目效果牌。政府一直说要搞惠民的新农村试点怎么现在变成了工业用地项目?幸亏,队长朱顺江及其他村民都还没有与八里店镇镇政府签订自己根本看不懂的“新农村改革试验区……股权式安置协议”。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们经商议,决定联署要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征地用途和安置补偿方案。
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尹家圩村的朱家湾自然村,是一个只有13户口人家、64个人口的集体经济组织,隶属于尹家圩行政村管理。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是新农村建设项目,被征用集体土地性质不会被改变,所用的工业厂房也只限于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股权;如果是纯粹的工业建设项目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就必须先进行征地公告,说明征地补偿方案和标准,征求被征地经济组织的成员意见,必要时还要举行听证,然而才可以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在60天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
为了搞清楚自己的集体土地被政府所征究竟是新农村建设还是纯工业建设项目,村民陆勤妹特地找到八里店镇镇政府一位负责征地拆迁的副镇长,该副镇长含糊其辞地称,征用尹家圩村八队(朱家湾自然村)土地,有新农村项目也有工业建设项目。当陆勤妹追问:我们有的村民在镇政府提供的“新农村改革试验区……股权式安置协议”签字后,为什么拿不到协议书?该副镇长答:协议只有一份,由镇政府保管,村民不需要保存。对于既然是土地股权协议就应该一式多份,协议双方(用地企业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各执一份、政府保存一份的问题,该副镇长不耐烦地反问:你老百姓怎么能不相信政府?
新农村建设项目一眨眼就变成了彻底改变土地性质的纯工业建设项目,还要让老百姓相信政府?两块巨大的建设项目效果牌,加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得的资料,尹家圩村八队的朱家湾自然村村民们已清楚地意识到,如果在类似于卖身契的“新农村改革试验区……股权式安置协议”上签字,就意味着极有可能既要永远失去耕地、宅基地、和房屋,又得不到法律规定的安置补偿,今后大家将以什么生活?
湖州市失地农民联署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的行动会有怎样的结果?权利运动将给予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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