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9日,因“送锦旗、被拘留”一案开庭在即,我与刘志方前往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向律师交流“3.26事件”当天送锦旗的全过程。列车上同遇湖南长沙拆迁上访人员12人。
7月20日10.00到达北京后,我们首先按规定先到国家信访局集访,由刘福元和其他上访人员在国家信访局排队等候接访。随后,我们则按照原计划,前往才良律师事务所交流,大概2小时左右后,返回国家信访局等待其他人员一起返回长沙。
7月20日15.30分完成集访后,由于买返回的火车票困难,我们一行人来到长安街,主动找到值勤警察,表达了要回长沙的意愿。值勤警察把我们送到长安街派出所后,然后送往久敬庄。
7月21日零点,顺利坐上返回长沙的大巴车。一路上,上访人员与保安的相处空前的和谐,并没有发生一丁点不愉快的事情。
在车上,我一直构思,就此次访民与保安的相处杜绝了以往严重的暴力殴打行为,而应该写个正面报道给予宣传,也对政府工作的进步表示肯定和鼓励。
然而遗憾的事情在我们到达长沙下车以后还是发生了。7月21日19:00到达长沙后,我们被安排在梅溪湖渡假山庄。一人一个房间,手机被收缴,有街道协防人员看守。大概22:00左右,有岳麓区公安分局观沙岭派出所周警官做询问笔录。警察说,我们的上访行为,给他们带来了麻烦,给地方造成了财力的浪费,也是一种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并告之等下有“重要领导”谈话。
23.30分,有一“重要领导”带了6个穿着制服,一个便服的人员来到我的房间,一进门,语气极其恶劣,告诉我,说我已经被拘留一次,再拘留一次后就可以送劳教。并称目前我是长沙市公安局长要对付的头号人物……。我问“重要领导”贵姓,领导沉默1分钟没有告诉我,却借口我在抽烟的时候吐出的烟雾吐到了他脸上,不由分说的给了我一记耳光,当时头晕目眩。“重要领导”一通警告,威胁后扬长而去。
7月22日早晨7:00,我被街道协访人员送回家。回家后,得到消息:有70岁高龄的潘献南老人被打后送往长沙市第四医院,目前据说还有另外一“湖南锦旗哥”刘志方,以及刘福元都被殴打,他们两人仍然被软禁,看守之中。
鉴于昨天晚上的恐怖经历,以及长沙警方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暂时保留报警的权利!但,请求网友关注,围观!
联系电话:13975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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