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平反:无罪戴上反革命帽子报复坐牢18年(马传汉/文)

我叫马传汉,生于1937年,现在74岁,无子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梅龙村人,现住鄞州区龙观乡,恒村叶家山下。

在1958年,大跃进,刮五风时粮食减产,农民无饭吃。当时我就给周总理写了二封信,反映应了农村的实际情况。

后把这二封信,转到宁波市委,市委一个干部找我谈话,说我是右派份子,是反革命。当时我很生气,我为了保护共产党,拥护共产党在1960年组建了自由民主党,在1961年9月21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抓起来,在看守所里关了11个月,一直到1962年7月才把我释放回家。

在1958年我退伍回家任村干部,在10月份社员向我反映村会计的老婆带头偷集体玉米,我得悉以后进行了调查当场被抓住,后来在大会上批评了几句。他们就怀恨在心,后来村会计拉拢鄞县公安局的特派员罗文昌下村长期住会计家,二人一起策划报复我,在我快要结婚的时候。就在1962年12月的一天,我被鄞县法院逮捕,在没有提审没有开庭、没有判决书的情况下,后来在一个房子里,二人抱牢身体抓着我的手,签了字。我就是反革命了,被判刑7年,这份判决书我一进劳改农场就收去了。7年服刑满后,说我人还在、心不死,必须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就这样强迫留场劳动11年总共18年。

在1979年我回家劳动,但没有摘掉反革命的帽子。所以我自1979年就开始按级信访,到2000年由信访改为上访,我在宁波档案室看到了我的档案,上面写着“原始法院依据不足”一句话。

过了三个月,在2000年9月8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被驳回申请通知书维持原判,说明我现在还是反革命,在2005年鄞县法院,找我谈话,说叫我不要申诉,给我用折中的办法给我解决,给我18年工资、劳保、医保都弄好。结果他要我宁波市委书记签字后才能实行,后我给巴音朝鲁书记和陈勇主任写信,结果陈勇主任批示要鄞县法院解决,鄞县法院收到了陈主任的批示,仍旧是言行不一骗我。

2006年省高院杨院长,派方庭长来宁波调查,11月1日公开宣布,二个月内解决。2007年元旦前给我解决,到12月15日给方庭长打电话说,我们讲过话算数的,就在元旦前给你解决。后来二个月到了根本没有给我解决。我为了摘掉反革命帽子,4次上访国务院508王同志,很重视,对鄞县宁波市信访局干部说,你们为什么不给马传汉的事弄好,要尽快落实政策给他弄好,说得好听都没有落实,没几天给508王同志都调了。

省高院俞庭长对我说,你不是反革命是好同志是革命的,而且还很正直。叫我放心。可是暗中又是搞一套,在2010年3月23日省高院涉诉,信访案件甄别结论反馈函中认定我涉诉信访一案是无理访,我认为省高院的结论是避实就虚,对我的结论是无理的结论,党中央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作进一步调查,对我应实事求是,落实政策,进行平反。

针对以上情况的存在,本人特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1、区、市、省高院,司法机关对于我的事情,要求重新调查、核实,摘掉我反革命帽子,重新平反落实党的政策。

2、2000年宁波市中院驳回,维持原判,说明我今天还是反革命。

3、2010年3月23日省高院作出的决定,说我申诉是无理访,我坚决不同意,他们这种便实就虚,说我是无理访我认为他们是无理的,要求立即更正。

4、我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浙江省高院这样无理的结论,因我内心不平衡,要重新核实,应实事求是的结论。

5、我申诉了三十年,仍是反革命,当地群众和各级领导却知情我的事。为此,部分同志提出叫我去上网公开,这样不但全国人民都知道,而且世界各国人民都会知道,中国还有无罪扣上反革命,报复坐牢18年至今还没平反。

6、最后我诚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和关注一下我的事情,使我早日平反、落实政策。也要求省高院重新讨论我的事情,不要再说我是无理方,我再次要求领导。

上诉人:马传汉
联系电话:0574-88047855; 1318433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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