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佳公仆局长倒下,被拆迁居民权益为何仍得不到保障


(2012/9/30)权利运动发布:
天津市和平区前房管局局长可广欣(天津第15、16届十佳公仆),及拆迁办主任可建勇(可局长的侄子)被检察院立案调查并收监。前局党委书记律宝顺、副局长商伯涛被双规。

在搜查可广欣住宅中发现46多套已经盖章的空白房本及大量现金。可广欣伙同他人利用拆迁中的违章建筑并制造假房本以此来骗取巨额的拆迁款,又与开发商天津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不具资质)将拆迁安置用房出售,包括荣庆园小区安置房33297.3平米,同方花园2、3、10号楼安置房33037.11平米。按津国土改字{2008}190号文件确定应有817套回迁房用于拆迁安置。

这个十佳公仆的房管局长利用职权与侄子联手伙同他人采取造假(编造假门牌号及假房主)并侵吞拆迁款和变卖回迁安置房等行为虽然被立案调查并被逮捕,但其幕后的保护伞依旧我行我素。因此,那些流离失所的民众至今得不到安置,以至于民众无数次向党中央有关部门举报、上访都无济于事,甚至将上访者关押起来。
谁是这些贪腐的保护伞及更大的贪腐者,是否能将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将拭目以待。

被拆迁居民李福有  
联系电话:13132529857

回顾:
本报讯(通讯员路明)2011年9月26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季新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洁泉、欧成中、李联国、徐维芬出席会议。副区长苏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可广欣的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区人大代表可广欣因严重违纪,于2011年9月1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和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可广欣的和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列席会议的还有和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

来源: 天津日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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