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26)权利运动发布:
具依法求助人:卢日红,男,62岁,系江苏大丰市盐都棉麻公司非法遗弃老职工,现住江苏大丰市大中镇双喜村六组2号。
本人1986年6月进公司工作至今未间断,先后被安排从事仓库和食堂勤杂、接送本公司职工小孩上幼儿园、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一贯任劳任怨,不怕苦和累,由公司按考勤正常定期计发工资,直到食堂搬迁。
2007年7月26日,单位又对我调整岗位签订了专职保洁协议,明确了责任范围和基本工资标准,随时服从单位管理 。可是,我单位却一直无视《劳动法》规定,拒不依法给予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办理,迫使本人于2008年依法投诉。大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审理后作出大劳仲案字【2008】第350号《仲裁裁决书》,确认上述事实劳动关系,责令单位在15日内为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手续,并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可是单位董事长(改制后的老板)陈海却一直无视法律裁定,硬将我这个老工人谎说成“临时工”,将事实劳动关系谎说成临时“劳务关系”而拒绝接受和执行依法裁决事项。仲裁后,我被打击报复而停发工资,后又被切断宿舍电源。
2009年8月25日,大丰市法院作出(2008)大民一初字第316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驳回了陈海关于撤销劳动仲裁的无理要求。本人满怀希望于2009年10月20日依法向大丰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没想到,老板陈海能使“鬼推磨”,大丰市法院一反常态,首先蓄意将我申请执行的时间篡改为2010年1月8日。后又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劳动争议。……故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等为由,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使用我的劳动权益长期得不到实现。
数年以来实因生活所迫,穷日子难以为继,不得不负债赴京上访反映,却遭驻京办官员强行截访;后承蒙上级关心,反复多次向“属地”批复交办,可是“属地”信访官员却以拖、推、哄、骗、假回报等蒙混了事。
值此中共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谨以爱国之心对民生环境的如此大倒退深表痛惜和忧虑,故向大会挥泪拜求:从重从快惩治那些祸国殃民的司法败类,及其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幕后黑色利益链条。改制老板发财了,穷日子都不能让我们过下去吗?我们迫切需要人性化的温暖,保民生、保稳定、促进步、促和谐,真正取信于民。
顺祝大会胜利成功!
特别説明:如将此信批转属地,诚请同时来信告知本人,以防仍然石沉大海;衷心建议:转信时请对收信方提供可行性操作引导,以免老是束手无策,永远令人失望。
谨呈:中共十八大主席团
具拜求人:卢日红
联系电话:卢日红15151096323。
抄报:部分高层首长、中央政策研究室、新闻媒体、网站 ,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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