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11)权利运动发布:
仅仅因为上访维权,期望可以解决问题而被送去劳教的现象,在维稳的国情下,劳教制度已经沦为一种针对于悍权维权意识日益觉醒人士打击、报复、迫害的工具,并且一再被强权者滥用,他们将起先的“不作为”演变为造假“立功”。
从唐慧事件中可以深刻体悟到“媒治”的力量是巨大的和具有推动性的。因此,呼吁广大访民朋友及时改变方向调整思路,寻求正确可行且有效的维权方式。访出水平、高度、智慧……不再羊入虎口、不再做待宰的羔羊、不再做无谓的牺牲……让我们的付出更有价值!
据天网报道,在辽宁省,任何一级法院不得为不服劳教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立案。它从一个侧面反证了劳教制度的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有违程序,理当立即废除这一违法违宪的万恶制度!还公平、公正、公道、公开和人权于国民!还法律以尊严!
天网黄琦说:唐慧获得自由留给人们一个巨大的问号,中国的“维稳式”劳教是不是应该尽快解除?——发人深思!黄琦以一个资深的网络工作者敏锐犀利的触角直击问题的核心。
广东著名维权律师唐荆陵认为,“唐慧虽然被无罪释放,但因为劳教制度和整个不公正的司法体制,这个制度不取消,还会出现新的受害者。没有司法限制的劳教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暴政的体现。”
张元欣律师等法律界人士说,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而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恰恰违背了这一原则……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与《宪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不符。
朱欣欣表示,维稳似乎成了地方当局打击一切的“尚方宝剑”,为了维护当局的特权利益,可以为所欲为,司法程序形同虚设。不过,采取维稳政策本身就是虚弱的表现,也是不稳定的,高压下的民怨久之终将会爆发。另外,体制性腐败如同一把双刃剑,它能够将统治集团暂时聚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同时也可以从集团内部将其自行解体。
作家慕容雪村说,“唐慧一案,不仅要看到执法机关的野蛮、不作为和无人性,更应看到劳教本身的黑暗与残酷。只要触怒当地官员,无需审判、也无需质证就可以把人投进监牢。45年来,已有千百万人身罹此难,未来的日子,它将持续带来苦难和伤痛。这不仅是唐慧的危险,也是全体公民的危险。劳教一日不废止,则公民一日不安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者于建嵘也表示:“事实上,我在2009年出版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批判’一书中就公布过100例上访劳教案。我认为,劳教制度作为一种违背法治理念、缺乏法理基础、损害公平正义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已沦为了地方党政假维稳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的工具,必须尽快废除!”
与此同时,浙江思昆仑律师事务所的王成律师在网上发表公开信,呼吁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并发动网民在公开信上签字。
综上所述,集众名家所言及民间强烈的呼声,万象归一,万民所愿:强烈要求废除劳教制度!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在京访民康素萍
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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